蔡学恩:律师是我们的宿命更是我们的使命

2016-05-23 15:56:15 来源:中国律师 浏览:1581


  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人在激情支配下,常能调动身心巨大潜力,在工作中面对机遇敢争先,面对挑战善探索,面对彷徨勇奋起,面对竞争思创新,迸发出坚定执著的追求和顽强奋进的劲头。

  第一个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建议的是他;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审判庭,聘请的环境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名单中有他;

  2015年11月8日,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福建召开,作为最高法院特约监督员他受邀参加会议;

  2016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邀请法学专家点评去年的十大环境侵权案例,他是10名专家之一;

  2016年1月5日,全国人大财经委、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召开部门预算审查会,听取国家环境保护部预算情况的报告,他应邀参加会议;

  2016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纠纷一案的法庭旁听席上也有他的身影;

  这位推动环保法治化的参与者与见证者正是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学恩。

  “小我”与“大我”
主动适应新身份 实现履职新作为

 
蔡学恩执业28年来,曾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仲裁员”、“全国维护职工权益突出贡献律师(优秀奖)”;以及“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湖北省十佳律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武汉市“十大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武汉市劳动模范,被湖北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武汉市司法局党委作出《关于开展向蔡学恩同志学习的决定》。作为湖北律师界的无党派人士,2002-2012年他先后被推荐和选举为省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后,他最深的感受是如履薄冰,“我一直在考虑如何履职才能让人民满意,作为一个新手,我不敢有一丝懈怠。”2013年3月在北京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放在第一位,参加诉讼、法律顾问、出国考察等工作都要调整好,优先履行代表职责。”他认为,律师职业体现的是“小我”,人大代表体现的是“大我”。

  无论是做湖北省政协委员、政协常委,还是当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始终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创造性地开展履职工作。

  蔡学恩是一个事业心很强的人,干什么都希望能够干出点样来。与蔡学恩相识20多年,共事也10年有余的得伟君尚所首席执行合伙人龚顺荣说:“他当了全国人大代表之后,关注的专业领域更广了,花在钻研专业法律上的时间感觉比原来还多。把自己的专业知识运用到考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中,针对民生、司法和环境等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律师长期的职业训练,使其逻辑思维能力很强,无论是文字表达,还是口头的表达能力都很强,这个都是做代表、委员所必须的。因此,蔡学恩认为,作为律师参政议政,必须要时刻关注、研究典型案件所涉问题,从而掌握第一手资料,这对于履好职非常重要。

  他在担任省政协委员期间,多篇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并获省律协嘉奖,数篇提案在政协常委会大会上发言,并在省政协刊物《世纪行》上发表。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他对完善环境法立法、环境司法专门化和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种种建议,今天都已经显现出了价值。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他在2013年“两会”上提出的建议,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之后,他的相关建议案被收录进人民法院博物馆。近几年,蔡学恩又连续提出《环境案件诉讼时效延长至30年的建议》和《明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等多项建议;今年“两会”他将提出“公民环境权入宪”的重大建议案。

  作为一个“一辈子就应该是当律师”的人,蔡学恩在参政议政中竭尽所能实现“大我”的同时,自然重视与关注和法治建设紧密相连的律师业发展。关于律师权利保障、关于行业管理、关于律师业务拓展、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及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问题,遇有机会他都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坦率直言。2014年“两会”期间,蔡学恩律师在代表团发言时提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关于“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的表述,将犯罪嫌疑人与律师并列非常不妥。会议结束55分钟后,曹建明检察长当即转告蔡学恩律师表示立即对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各大新闻媒体对这段佳话都进行了报道:集中反映了检察机关积极听取律师代表的意见,更赞扬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近几年,《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蔡学恩律师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见和建议。今年1月22日《人民法院报》刊载了蔡学恩律师与周强院长交流对话时提出的“法律职业人共同体的建设”的相关建议。

  去年12月7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专题座谈会,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蔡学恩律师等7名优秀代表受邀出席座谈会。

  有机会与省委书记面对面,他利用有限的时间将一线律师们为法治中国奋力拼搏的信息尽可能多地传递给领导们。

  李鸿忠书记边听边记。在谈到律师队伍追求上进自强不息时,蔡学恩报告了自己经过5年努力,近50岁时获得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李鸿忠书记当场鼓掌表示祝贺!

  同时蔡学恩律师满怀激情地就湖北律师业的发展向李鸿忠书记着重提出了几条具体建议:

  首先,湖北律师队伍在法治湖北建设的进程中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因此,建议强化律师业的发展在“十三五”规划中的地位,并进行战略性的谋篇布局。

  其次,蔡学恩建议,有计划地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釆取切实有效的政策,让在欧美日受过系统涉外法律培训的湖北籍英才及其他愿意到湖北工作的优秀律师真正留得下来,给他们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再者,关于律师业务的政府釆购。蔡律师指出,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下,有个别部门在律师费的支付问题上不能正确对待,有的部门聘请律师一年顾问费1-2万元人民币,每个月1-2千元,如何能保证工作质量?蔡学恩建议,各部门应根据具体的工作量和实际需要按市场标准支付律师顾问费。对此,李鸿忠书记非常认同,当即指示相关部门抓好落实、监督工作。

  最后,关于律师参政议政问题。在法治中国、法治湖北的建设进程中,人大、政协及政府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建议在下一届人大和政协的换届中应该对律师名额大幅增加,或者对民主党派中具有执业律师身份的要尽量侧重,这样才能逐步满足扑面而来的巨大和繁重的法治建设工作需要。

  李鸿忠书记对蔡学恩的上述建议频频点头,特别是对“强化律师业的发展在‘十三五’规划中的地位”的建议表示高度重视;充分肯定了律师在法治中国、法治湖北建设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在法治中国的重要历史时期,特别是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蔡学恩律师拟在今年的“两会”上正式提出“关于设立中国律师节的建议”等。

  选择与抉择
理想照进现实

  

  在人生漫长的道路上,我们会有无数次徘徊在选择与抉择的十字路口,是对还是错,哪一次是人生的转折点,谁也不知道,都是以结果为导向,以结果下结论的。对了,一片坦途,错了,布满坎坷。蔡学恩的律师生涯就是从“抉择”开始,又在一次次“抉择”之后通过近似于偏执的努力,使每一步的目标得以实现,让心中的理想照进了现实。

  少年时读的一本《林肯传》使蔡学恩与律师结下了不解之缘。林肯当律师的精彩经历,使他如痴如醉。从那以后,他对律师这个职业产生了浓厚兴趣。

  1987年7月,蔡学恩大学毕业后,从事公安工作的父母非常希望他能到公检法系统工作,可是,蔡学恩拒绝了学校的分配安排。在那个年代,对一个学生来说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决定。他说,他一定要找到一个律师事务所,一定要当一名律师。

  当时大学生“找工作”可是新鲜事,学校没有毕业生推荐表,更没有专门的人才招聘会。蔡学恩自己做了份求职简历,四处奔波。7月的江城烈日炎炎,蔡学恩跑遍了所有城区司法局,对方都是统一口径:我们只接受分配的大学生,对不起。

  连吃“闭门羹”后,蔡学恩决定直接去找武汉市司法局下属的对外法律顾问处,接待他的是年过半百的姚主任。一番长谈,主任对他颇为欣赏,次日,惜才的姚主任骑着单车去找局领导,专程汇报他的情况。接到报到通知书的那一刻,蔡学恩跳了起来。

  1992年的夏天,成为蔡学恩又一个人生转折点。去北京参加司法部涉外英语培训时,蔡学恩无意间得知:司法部将举办首届证券资格律师培训班,今后公司申请上市,必须由证券资格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他当即决定新目标:成为证券资格律师!

  蔡学恩立刻到司法部律师管理司打听,情况不妙:第一期证券律师培训班全国招收不足100人,武汉的两个名额已经确定人选。蔡学恩又马不停蹄地找到分管工作的杜处长,对方当即拒绝:“参加培训必须经过省司法厅审批!”蔡学恩仍不甘心:“那能开张旁听证吗?”杜处长摇头。

  蔡学恩心想,不再迂回作战,直接上课!没有机会,自己创造机会!

  培训班就设在当地的邮电科学院,蔡学恩第一次去,被门房值班拦住了。他好说歹说的,才“混”进去上课。3个月的培训结束,蔡学恩在资格考试中名列全班第三名,拿着这份成绩单,他再次找到杜处长。这时候的他心里也没底,但是他一贯果敢,而他最爱的口头禅就是:“没有目标,这人肯定完蛋!”

  就这样,没有申报手续的蔡学恩硬是“感动”了这位惜才的领导,最终司法部为湖北破例增加一个名额,蔡学恩由此成为武汉最年轻的证券从业资格律师。

  蔡学恩开始了与武汉市体改委的接触。不久,一家上市公司老总打电话给蔡学恩,试探地问:“我给你15万元,你帮我出具律师意见书,干不干?”当时,15万对蔡学恩是天文数字,他激动得差点从凳子上跌了下来。

  诚信优质的服务终于赢得了口碑。短短3年多时间,蔡学恩已先后为13家公司提供了上市律师服务,牢牢稳占湖北证券律师头把交椅。

  1995年8月,他顺应改革潮流,毅然买断了自己所在的国资所,和几位同事组建合伙制的湖北得伟律师事务所,年仅31岁的蔡学恩成了武汉最年轻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并担任武汉律师协会副会长。几年的奋力拼搏、砥砺前行,蔡学恩律师和他的伙伴们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事务所被司法部评为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蔡学恩律师受到时任司法部部长的接见。那年蔡学恩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他赢得了事业发展的新平台。

  1999年5月,“武黄高速经营权”将整体拍卖给马来西亚某公司,蔡学恩带着律师主动来到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位主管局长不以为然地说:“我们这是经营项目,没有法律纠纷。”不听蔡学恩的解释,他拒绝接受非诉讼服务。到第3天,蔡学恩改变策略,诚恳地请求局长:“您送我一套业务资料吧,这是第一次合作,我们将为你们免费出具法律意见书。”

  好不容易拿到资料,蔡学恩组建4人律师团昼夜工作。两个星期后,黑着眼圈的蔡学恩将一份3万字的法律意见书呈送给局长。

  蔡学恩提到的“律师的十个专业建议”,让局长惊出一身冷汗:这些问题稍不注意,将会酿成重大后果,而合同涉及4个多亿啊!局长立即将法律意见书提交上级研究。3天后,蔡学恩接到了日思梦想的电话,对方希望合作。

  同年,蔡学恩第一次遭遇职场震撼。当时他参加蒲圻电厂项目的全球律师业务招标,想将200万美金的律师费收入囊中。

  招标的那天,现场气氛分外紧张。同场竞标的有美国科尔律师行的4名洋律师,他们的从容、专业让在场的中国律师们自叹弗如。蔡学恩不得不承认:中国律师行业与发达国家的律师行业相比,差距太大了!招标还未结束,蔡学恩带着律师团,悄悄退出。他一路无语,眉头紧皱。

  对手愈强,我也愈强。蔡学恩喜欢挑战,挑战让他充满激情。既然不如对手,那么就去学习对手。

  2000年10月,蔡学恩经过多方努力,如愿以偿赴纽约大学法学院师从著名教授孔杰荣(Jerome A.cohen)做访问学者。美国律师行业先进高效的运作模式、浓厚的文化氛围,让他感叹,他拼命地吸收“营养”,以望学以致用。

  两年后,学成回国的蔡学恩率领律师团进军武汉长江动力集团、武汉锅炉集团、武汉重型机床等十多家国有企业,并在实践中研究制定了一整套国有资产交易规范性程序。2004年2月1日,《国有资产交易暂行条例》正式宣布实施,规定国有资产交易应有律师参与。蔡学恩以其丰富的实战经验,一马当先进军此领域。其与武汉国资委合作创建的国企改制经验被业界评为“武汉模式”。之后,蔡学恩被评为武汉市有突出贡献的“十大归国留学人员”。

  2005年初,得伟所与君尚君所合并,更名为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蔡学恩作为事务所的首席执行合伙人,带领事务所向着规模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一路驶来。

  职业与事业
事业在激情中扬帆致远

  

  “他是一个把律师职业当做事业来做的人。”在与记者谈到蔡学恩时,得伟君尚所的高级合伙人李剑和二级合伙人王煜等人不约而同地说道。他们中有人是与蔡学恩相识20多年的老友,有人是志同道合的同仁。

  面对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及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时代,如何傲然立潮头,做一个勇敢的弄潮儿?

  2014年初,蔡学恩律师给时任武汉市市长写信陈述在法治政府的建设中律师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建议市政府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市长接到信函后非常重视,及时落实。2014年7月,武汉市人民政府正式筹组政府法律顾问团。在聘请的6名律师中,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占两个名额。之后,蔡学恩先后被聘请为武汉市发改委、武汉市国资委、武汉市商务局法律顾问。同时,2015年初湖北省商务厅决定将“湖北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援助平台”设在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特别是2015年7月,蔡学恩被湖北省公安厅外聘为法律顾问,省级公安部门支付律师费外聘律师还是不多见的。

  蔡学恩坚信,法治中国需要我们法律人通过一个个顾问单位、一起起案件逐步推动,特别需要的工作切入点应该放在相关“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领域。2015年,蔡学恩的团队仅代表市政府参与诉讼就多达100起以上。蔡学恩计划今年至少要到区(县)级及以上部门进行法制讲座不少于20场。

  师从蔡学恩多年的徒弟鲁银科等年轻律师们眼中的蔡学恩是这样的:

  “他这个人对律师事业的感情、热爱和投入,总是让我非常敬佩,也非常感动。
他从一开始就跟我们说,‘在任何时候同行对同行都不要说坏话。’

  在业务创新和各个方面的推动确实还在动脑筋的,就他的角度来说,还是想把这个所提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或者更优秀,或者说奔着比较顶尖的所的方向去。

  他是闯出了一片天地的,不光是帮我们所的律师,而是帮整个律师界行使了话语权。

  他对年轻律师坚持的是不仅要扶上马,还要送一程。

  “我个人认为他是一个真正把律师工作当成事业来做的律师,很多时候他对法律的一种信仰,体现在法律人对规则意识的一种落实。”胡燕早说,“他真的是把律师当成他自己毕生的追求,体现在对律师事务所的定位,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合作,他告诉我们要建立百年大所,需要有一种长远眼光。”

  蔡学恩的倡导,能够吸引一批志同道合的合伙人,重视与合伙人携手共进;要以专业化和团队化来为客户提供服务,希望得伟君尚律师以专业形象示人,努力在行业内起到标杆作用。10年前,高级合伙人章科锋从法官岗位转行进入律师队伍,他说:得伟君尚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团队化的发展。蔡律师认为让一个所里的合伙人共同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律师只有以专业的实力才能赢得长期的客户。

  蔡学恩律师一直认为,事务所一定要培养一批年轻律师,让他们承担起这个年龄在这个城市应有的重任。“比如对于80年代的人、90后的人,我们一定要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条件,更好的环境,让他们非常健康地成长。事务所不仅要帮他们一把,还要扶上马送一程。从而使之成为法律队伍的主力军,这是今后事务所的第一要务。”3年前,美国IIC公司在美国加州中央区法院起诉湖北省政府、武汉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合同纠纷案,蔡律师带领一个平均年龄才30岁左右的工作小组与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配合,与美国律师合作,拿下了一审胜诉,年轻的涉外律师在实践中快速成长起来。

  在谈到专业化时,蔡学恩认为,专业化就像医院的医生一样,中国律师已经到了不可逆的状态。“我现在引导年轻律师,未来10年的发展千万不要搞万金油,执业过程中要有新措施、新目标、新理想。”二级合伙人郑伟男律师在湖北省律协担任财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他说:“我在专业上的发展和取得的成绩是蔡律师一直推动和关心的结果。”

  “我自己本身永远是专业人,是个法律人,我当律师就必须是在某一个律师专业里面的顶级专家,我要讲得出这个专业里面最前沿的东西,一定要牢记自己是一个律师,是一个扎扎实实的专业人,这是任何时候不能忘记的。”蔡学恩说。

  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是不是真的该享受一下了?应该是所有成功人士都会有的一闪之念。蔡学恩说他也有这种时候,但总会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初衷,不忘出发的时候自己怎么想的,何况身处于现在这样一个时代,遇见这么好的将法治中国伟大理念提高到国家战略的伟大时代,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个法律人。他说:“我觉得在这个时代做法律人,注定这一代人往后再走20年,要为法治建设凤凰涅磐,既是法律人的宿命,也是法律人的使命。”

  蔡学恩希望退休后能回学校教书育人,他要继续发挥法律人的余热,用自己这代人的艰苦奋斗证明我们有民主和法治的基因。

  后记

  2016年2月7日(农历二十九),蔡学恩律师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办公室一个人看了一会儿书,看着窗外思考了一下“人生”问题。之后,安排好年后上班第一周几个要落实的重要事务,大踏步地离开空空如也的大楼。偌大的停车场就剩我一台车孤单单地在树荫下等着我!“律师是我们的宿命更是我们的使命!”跟大楼保安道别并祝福新年好,朋友们,明年再见!

  这让记者想起了得伟君尚所2016年年会的主题“筑梦想,赢未来”,借此祝愿得伟君尚所在“重塑大武汉、大志向”的机遇期乘势而上,超越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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