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优秀律师、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明:胸怀壮志担道义惠泽天下赤子情

2015-11-05 17:08:58 来源:中国律师网 浏览:1670

  在中国西部的古都长安,有这样一个人、一个团队,默默地,长年累月风雨兼程,为黄土地的崛起,为这块土地的法治建设,奉献着智慧的光芒、法律的力量、正义的担当。

  他胸怀天下,仗义执言,连续两届被选为陕西省律师行业的领头人;他带领一个最初只有50余人的法律服务团队,一跃成为中国西部律师行业的“排头兵”,使更多需要法律帮助和服务的人,看到了黎明的曙光!他,就是全国优秀律师、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赵黎明。

  道义为本:砥砺而生追梦人

  

  50出头的赵黎明,除了时常奔忙于法庭、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之间,还兼任着陕西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陕西省政协委员、民建陕西省法制委员会主任、西安、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执业30年来,他代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仲裁员”、“全国优秀律师”、“三秦十佳律师”等荣誉。代理案件之余,他勤于著述,其法学理论专著《决胜法庭》、《律师的声音》、《科技与经济法律新问题研究》、《赵黎明律师答疑(选)》等,受到业内外人士的广泛赞誉,是典型的“学者型实战律师”。

  跟赵黎明律师打交道,给人印象最深的不仅仅是其儒雅的风度和丰富的法律学养,而是与生俱来的执着、坚定和睿智。也许,这就是一个律师的“成功之道”。赵黎明常说:“律师真正的成功,不是能痛痛快快地打几场官司,而是让委托人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法律手段达到维护当事人最高合法权益之目的;律师最大的魅力,不是曾经获得过多少荣誉和光环,而是肩负使命、胸怀梦想,把法律的智慧和光芒无私地奉献给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尤其是弱势群体!”

  坚定的信仰和睿智的汗水,是铺就成功之路的基石。“没有任何一个自私的行业能够赢得社会尊重和社会地位,律师队伍只有带着良知和使命,走近公民,服务社会,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体现法律的力量!”赵黎明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1985年大学毕业后,赵黎明被分配到西安市司法局工作,在国办律师事务所一干就是8年。长期在基层锻炼,使他不仅对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有深入了解,而且对方兴未艾的法律服务行业产生极大的兴趣。

  1993年,国家出台鼓励博士、硕士等高端人才“下海”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政策,在这种大背景下,法学硕士出身的赵黎明积极响应,率先在西安成立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从此,开始艰辛而充满希望的执业之路。

  海普,海纳百川、惠普天下,是英语“help”的谐音,乃“帮助”之意。顾名思义,这个律师事务所的根本宗旨,就是“法律与帮助”的内涵诠释。

  “相信真理,是一种优秀品质,用意志和毅力去追求和捍卫真理,却是全人类高贵精神之所在。”海明威这句话用在赵黎明身上再合适不过。为坚持正义,他不畏艰险,历经7年之久,创新思维,打破僵局,将一起令区、市两级政府和法院头痛不已的“土地纠纷案”成功终结,实现社会与法律的双重效果;为捍卫法律权威,他迎难而上,据理力争,三省辗转、四地追索,用智慧和责任,追回汽车经销公司被拖欠的500万购车货款;为探究真相,他运筹帷幄,横扫阴霾,使全国首例兵工企业外部安全区被侵案划上圆满句号……

  荡尽迷雾见天日,彩虹总在风雨后。就这样,赵黎明用一次次良知的指引,一个个独到的专业见解,一场场激烈的法庭交锋,深刻地挖掘出了法律与帮助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真谛。

  在他看来,律师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神圣的事业。因此,赵黎明从组建律师事务所伊始,就非常注重坚持信义为本、阳光执业的服务理念,高起点、大手笔,从管理到服务,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制度,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模式,兢兢业业,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远大的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

  审时度势:和衷共济逐浪高

  

  “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我们的古都西安能重振汉唐雄风,将来在法律服务领域能出现在西部、在全国,甚至在世界都叫响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让‘海普’成为遨游在世界海洋的法律之舟、救助之舰。为了这个梦想,我一直在努力着,寻找着。当然,这需要时间,更需要人去付出!”谈起陕西律师的发展情况,赵黎明感慨颇多。他认为,西部律师要想有更大作为,必须在解放思想、拓展业务上进行大的创新和突破。

  2012年初,正是海普律师事务所赵黎明主任担任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的第4个年头。4年间,他多次参加中华全国律协组织的各种会议、论坛,对中国律师事业跨越式的发展,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知名律所规模化的扩张体会至深,并为之震撼。同时,对西部、尤其陕西律所和律师的发展现状,感到困惑与担忧。
陕西律师的出路在哪里?律师事务所如何突破发展的困境?

  一次行业会议上,赵黎明与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闫玉新就律所管理问题一番攀谈,不想言辞间竟碰撞出火花,二人不仅在律所理念、制度改革、运营模式、专业分工及公司化发展等方面有一定共识,而且在发展构想与合作意愿上也不谋而合。于是,一个崭新的计划在彼此心中萌生。

  “reaching”是睿诚的谐音,有实现、到达之意。与“help”组合在一起,兼具律师帮助实现、助力成功之职业内涵,可以说是珠联璧合,有异曲同工之妙。

  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经过近两年的筹建磨合、外出考察和规划,功到自然成——2015年1月,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宣告正式诞生。

  赵黎明说,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广为业内人士关注,做大、做强已成行业共识。西安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城市,规模化的律所必将在这场百年难遇的大战略占据主导地位和先天优势。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时,他们就认识到利用差异化,创造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大型法律服务机构已势在必行。海普睿诚两所的合并,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因为看好“一带一路”战略下的新机遇,所以通过规模化组合来实现目标。

  实践证明:律师事务所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扩大规模,不仅能建立人力资源、知识平台和品牌优势,优化律所内部结构,加强律师的团队化建设,形成优秀人才和专业知识的有机结合,而且又能降低律所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产生“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的差异化优势、比较化优势和巨大的规模效应。

  敢于担当:有大境界者成大事

  

  《周易》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面对依法治国的战略使命,赵黎明深深地感觉到肩头之重,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着如何做好服务律师、维护律师、发展律师这一系列命题。

  “虽然律师相对于公权力而言无职位无权,但却是社会行为规范的促进者,是为公平、正义而战的斗士,必须拥有独立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精神。一个人若选择投身于律师这一职业,其宗旨就必须先主持正义而后考虑生计。”他认为,一个人的实力不在于他拥有多少资金、多少资产,而在于他的智慧、能力和责任,律师的成功来自于付出和实践!

  2001年7月,他随陕西省首批律师团参加由香港律师公会组织的培训学习,感触良多。他在调研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律师业与国际接轨,培养专家型律师”的观点,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内地法律服务行业开启新的发展思路和方向。

  2008年12月,担任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后,他尤其重视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加强对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进行相应的政策倾斜,如在会费缴纳、社会保险、技能培训以及发展基金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并在《我国律师业发展的若干问题与思考》调研报告中,提出建立对青年律师、公益律师和律师从事法律援助的税收减免政策。2009年,他带头组织发起陕西省律师协会“律师互助金”;2015年4月,由他自愿捐助100万元发起的“海普睿诚基金”,全部用于培养扶持青年律师、奖励优秀、帮扶贫困。


2014年5月,习近平主席第一次公开提及“新常态”,同年12月又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律师该如何谋发展?赵黎明认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对律师行业提出全新的、更高的要求,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必然首推法治文明,一个民族的精神当首推法治精神,而律师强则法治强,法治强则国家强,律师一定要在政治观、价值观、执业纪律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律师新型业务方面的能力。

  针对陕西很多县域存在律师资源不足、力量薄弱等问题,他带领陕西省律协发起组织开展“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省律师事务所中遴选出百家优秀律所,结对一百个县域律师所,分3年三批一对一帮扶的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为发挥律师参加政治经济活动的积极作用,他创造性地提议为全省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配法律顾问,为他们参政议政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为真正达到“访民意、送法律、调矛盾、解民困”之目的,2011年他提出的“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行”之建议,得到当时陕西省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因此建立“下访律师库”;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他积极作为,编著《建言献策法治政府》论文集,收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好雨知时节,润物细无声。他还非常热心社会慈善事业,1999年捐资15万元,在渭北高原澄城县曹庄村修建希望小学,被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慈善协会等6家单位联合授予“陕西省十大爱心大使”、“陕西省希望工程贡献奖”称号;先后为印度洋海啸、汶川、玉树地震灾区等捐款50余万元……用赵黎明自己的话说,一个想干些事的律师必须要高瞻远瞩、勇于奉献,没有这种气度和精神,难成大律师,难有大作为!

  一次次推陈出新的前进与壮大,无不顺应社会需求、行业发展和法治建设大势潮流,无不渗透着赵黎明呕心沥血的思考和展望:诚信、笃行、责任、共赢的发展理念,像一颗颗异彩纷呈的珍珠,与海普睿诚律师团队“价值思维、规则导向”的核心价值观相映成辉,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昭示着新时期法律人的赤诚情怀和正义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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