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送来的一封感谢信

2014-08-14 11:18:25 来源:河南律师 浏览:1068

2014年夏日的一天,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顶着炎炎烈日把一封充满感激之情的感谢信,送到了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深切感谢该所的任校霖律师。
老人说,这封感谢信是他花了三个晚上,字斟句酌写出来的,倾注了自己一家人深深的感谢。
老人是一个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老公公。他的儿媳妇过门以后,善良贤惠,勤奋能干,善于持家,又为他们家生了一个乖巧可爱的孙女,俨然是一家人走向新生活的希望,成为是一家改变贫穷面貌的主心骨。
但是,祸从天降。为了增加收入,儿媳妇学着做熟肉食品制作,在第一次试做的食品中因为懵懂无知,不懂科学,在熟食制作过程中过量添加了食品添加剂,造成食用人员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案发时,正是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反映强烈、全国上下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舆论风口,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属压力很大,不知所措。在四处举债、全力赔偿受害人一家的损失后,这个家已经是家徒四壁,潦倒破败了。
一家人不知道儿媳妇的命运会怎么样,不知道这个家是否还能延续下去,他们听别人说,律师可以为儿媳妇辩护,但他们囊中羞涩,不敢踏足律师楼。
一个偶然的机会,老人听说了有不要钱的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他忐忑不安的来到了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恰好遇到了该所法律援助联络员任校霖律师。听完老人含泪的叙述,看着老人热切的眼神,任律师义无反顾的承担了这起援助案件。
这个案件不是那么好办的。接案的当时,案件就快要开庭了,案件性质严重,社会舆论对被告人不利,势必对辩护人也是不利的,被告人羁押在新乡市看守所,距离任律师所在律所三十多公里,往返一次就需要整整半天。法律援助经费可能连基本差旅费都不够,极有可能出力不落好。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任律师没有退缩,没有推脱,他把解决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面对紧迫的时间,面对复杂的案情,在接到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指派后,立即与被告人家属约定了会面时间,办理相关法律援助手续后,及时向办案机关递交了辩护公函及委托书、复印了案件卷宗材料。又马不停蹄的多次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更深入的了解案件事实情况。
但通过阅卷和初次会见被告人,任校霖律师发现被告人存在有自首情节,侦查机关没有搜集证明被告人自首的证据,这对被告人是不公正的。为了充分了解案情,任校霖律师多次牺牲中午休息时间,从中午12点就出发前往新乡市看守所,赶在工作人员上班之前到达,以保证能够有充足时间会见被告人。就这样,任校霖律师不辞辛劳会见了被告人六、七次之多。终于理清并查明了被告人的到案经过和证据线索。
在庭审中,任校霖律师紧紧围绕被告人到案经过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自首进行了积极辩护。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了被告人到案经过符合自首的有关规定,采纳了任校霖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作出从轻判决。
被告人本人和家属面对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律师,内心充满着感激。被告人的公公手捧感谢信激动的说,没想到,自己分文未付律师费用,律师还能不辞辛劳,多次到数十公里外的新乡市看守所会见自己的亲属。原本以为刑事辩护只是走走过场,并不指望律师能够帮多少忙,没想到经过任律师细心认真的工作,发现了对我们有利的案件事实和情节,通过任律师的有理有据的有效的辩护,人民法院认定了我儿媳妇自首情节,作出了从轻判决,给了我们一个公正、公平。非常感谢任律师的认真工作,非常感谢河南共鸣律师事务所培养了这么品格高尚、业务精通的优秀人才,非常感谢党和国家有这么好的法律援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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