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

2014-03-07 15:35:32 来源:河南律师 浏览:1049

河南陈彦东律师事务所 陈彦东

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律师已成为民间社会的一个重要群体。律师要接受良好的文化教育、专业的理论学习;律师应该以自身的知识、经验、良心、理性等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律师应该匡扶正义、扶危救困,成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律师应该诚实守信,具有高尚的执业道德。律师应该独立一派,有自己的学说理论……很显然,社会对律师给予了厚望,也提出了高于常人的要求。
律师站在了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最前沿,每天面对的都是人民群众,为最基层的老百姓解决现实的社会生活问题。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律师能够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提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维权方案,从而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矛盾的进一步升级甚至恶化,有利于引导当事人用最理性、最有效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化解冲突,实现和维护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对于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等社会弱势群体,通过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减轻了受援助者的经济负担,在提高了弱势群体自身的法治观念的同时,也使弱者变成强者。律师所从事的工作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是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律师参与法律适用的活动,能够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充分维护所代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律的实践者,律师为了达到帮助委托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就可能钻法律的空子,对现行的法律形成挑战,从而使立法者认识到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的真空和漏洞,促使立法者及时弥补,从而使法律更加切实完善,通过这种途径,社会所获得的整体利益要远大于对社会个别利益所造成的损害,从这种意义上讲律师对法律的挑战是符合法律价值的。
身为精通法律的律师,当然明白国家设立律师辩护制度与行政诉讼律师代理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但当眼前的风险、利益与长远的目标、价值发生矛盾的时候,又怎能保证律师不急功近利而又顾全大局?这一方面需要当地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甚至包括律师协会为刑事辩护律师、行政诉讼代理律师正名、摘帽,正确看待律师的刑事辩护与行政诉讼代理行为,从国家民主法制进程的大局、高度理解、支持、促进律师的刑事辩护与行政诉讼代理的执业行为,不歧视不另眼相看刑事辩护律师与行政诉讼代理律师,彻底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让刑事辩护与行政诉讼代理业务回暖、回流、回归常态,吸引更多的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与行政诉讼代理。律师不是软弱可欺的绵羊,更不是依附于公权力、金钱的走狗,律师应具有狼的性格、狼的战斗性、攻击性,要敢于向恶势力、不法势力挑战、进攻!什么是律师?在律师的字典中,律师就是公权力的抗衡者!律师的这种敢作敢为的执业精神同样需要引领,将敢作敢为的执业精神上升到职业道德的高度同样是必要的。
河南地处中原,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在中原沃土上产生的深邃思想,如明礼重义、仁爱忠信的核心价值观以及天下大同的文化气概、天人合一的高远境界、循道立德的理性品质、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中和辩证的思维理念等,经过了千百年的岁月锤炼,成为中原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这种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在河南人身上的生动体现,是对以求真求实的理性、敢闯敢拼的勇气、爱国爱乡的情怀为主要内涵的河南人性格特征的精辟概括,既彰显了河南人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又展示了河南人崭新的时代精神风貌,是河南人当下应当秉承的核心精神,河南律师更应该首当其冲。
身处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河南律师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发生了最为可贵、最为显著的变化。改革开放的熏陶,使河南律师更加开放包容。开放包容是一种气质秉性,体现了自信豁达的气度、雍容恢弘的气魄、海纳百川的精神、天下一家的胸怀。河南位于“天地之中”,新时期的河南律师发扬开放包容精神,以博大的胸怀吸纳现代发展成果,以开放的姿态欢迎四海宾客,开启了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新征程。市场经济的洗礼,使河南人更加诚信敬业。诚信敬业是一种人格品质,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塑造品牌的核心要素。河南律师发扬诚信敬业精神,坚持明礼诚信、爱岗敬业,以明确的发展目标、朴素的价值理念、忘我的工作热情、认真的负责态度,表现出优秀的品质修养。河南律师坚信有追求就有创造,有激情就有梦想,有责任就能树立形象,他们把伟大追求、满腔热血、极强烈责任感寓于平凡、平静、平常的工作生活学习之中,在平凡、平静、平常中追求伟大的人生目标,体现干事创业的激情和责任,用自己的点滴行动,生动展现河南律师的时代精神风貌。 
伟大往往植根于平凡之中,崇高通常是由卑微积累而成。河南律师总体性格内敛,平时显得“平凡、平静、平常”,但却有着一种具有巨大张力的性格特质,有着对理想信念的强烈追求。“三平”精神尽管闪耀着高尚道德的光芒,但却不是高不可攀的道德律条,也不是伟人圣贤、大家精英的匡世奇迹,而是普普通通的河南律师在改变自身命运、追求和创造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一种群体性格特征,具有很强的普遍性和代表性。这种河南性格真实、朴实、坚实、踏实,是高尚的、昂扬的、巨大的精神力量的深厚根基。他们通过“平凡、平静、平常”体现“追求、激情、责任”,在平凡中创造精彩,在平静中彰显魅力,在平常中展现修为,深刻体现了河南律师吃苦耐劳、稳健踏实、执着自信、侠肝义胆、知难而上的群体性格。
律师形象是通过律师的品质、精神、信仰、追求、理想、价值观、人生观等内在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体现出来,实际上是做律师的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而且也是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律师执业纪律的要求,河南律师更应当关注自己的形象。这种形象不仅要求律师在工作中要衣着整洁,举手投足均彰显律师的良好素养和品味,而且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况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能够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同时还要在接人待物方面做到诚实信用、言出必行,保持守时的好习惯。在与当事人承诺时,要做到无盲目承诺,不能为了当事人的一时私利而对案件效果或者案件的某一方面做出毫无依据的承诺,以达到争揽业务之目的。要尊重当事人,尊重法官,尊重法律。之所以要尊重当事人,是因为当事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没有当事人的支持,没有业务收费,律师将寸步难行,更不要讲做强做大;之所在要尊重法官,是因为法官的社会地位永远高于律师,既便对法官有任何不满,也应当礼貌和适当地提出,而不能不讲场所、不讲技巧、不讲方法地一吐为快,在法官掌握案件走向的情况下,律师的一些不当做法如果引起了法官的不满甚至讨厌,损害的还是委托人的利益(当然对于法官的无理要求或者做法,律师也应当坚持原则,依法予以指出);之所以尊重法律,是因为“在一个专制的国家,国王就是法律;在一个民主的国家,法律就是国王”(伟大的共产主义理论创始者、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马克思名言),在依法治国、提倡法治成为我国的治国方针,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的当今法治中国的新形势下,律师必须尊重法律,尊重法律的精神与权威,尊重法律所倡导的公平、公正与正义等基本理念!
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支撑和推动着伟大的事业。当前,河南正处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努力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需要树立全省人民广泛认同的精神旗帜,通过大力弘扬“三平”精神、树立河南律师“四种形象”,积极营造创先争优、干事创业、求实求效的社会氛围,自觉将个人的理想追求与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美好前景紧密结合起来,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昂扬的精神风貌融入到每一个人的道德情怀、行为规范之中,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克难攻坚的勇气,勇于担当,持之以恒,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持久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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