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各直管县工作委员会:
接全国律协《关于开展“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律发通[2016]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省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对全省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引领行业发展,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领广大律师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地的宣传、申报工作。
二、认真组织。请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本地的每个律师事务所和每位律师,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踊跃申报。申报参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一般须是省级优秀所,参评全国优秀律师的不限。各地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按期报送相关材料,省律协将按《通知》要求的程序,组织初评、推荐工作。
三、具体要求。参评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推荐表》和《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推荐表》,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版和纸质照片,一并报至所在律协、直管县工作委员会。各地应将拟推荐律师事务所、律师材料及推荐意见(另附)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
联 系 人:李冰 李可可
联系电话:0371-65900672、65966631
传 真:0371-65900672
邮 箱:hnlx606@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