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处)、律师协会秘书处,各省直管县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股)、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
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的规定,省厅拟于近日对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公告,同时征缴律协会员会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律管部门要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1),做好公告信息的报送工作(信息内容须与2014年度考核结果一致)。报送时提供书面材料一份(A4纸竖排版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各地律师协会、直管县工作委员会于8月31日前,将本地律师、律师事务所的2015年协会个人和团体会费上缴至河南省律师协会(账户名称:河南省律师协会,账号:3002014400000059,开户行:民生花园路支行),2015年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团体会费年底集中收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认真填写《2015年注册登记的团体、个人会费明细表》(见附件2、附件4),可参考范例表格(见附件3),填写完成后加盖协会印章上报。
3、请各地将公告信息和会费明细表于8月24日前报送厅律师处、省律协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ft607@163.com。
附件:1、2014年度考核结果公告信息(样表)
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省律协秘书处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