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关于开展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2-11-29 11:49:08 来源:河南律师 浏览:1311

各省辖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处)、省直管试点县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股):
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12年度责任目标暨平安建设考核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掌握和深入了解各省辖市2012年律师管理工作情况,省厅将于12月上旬对各地律师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工作
请各地抓紧时间总结全年律师工作,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省厅律师处(邮箱:hnlsxx2011@163.com)。工作总结应包括内容:
(一)2012年律师管理工作各项基础数据。
(二)201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即组织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工作,以及组织实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指导办理三类案件、组织律师进社区进乡村工作等情况。
(三)2012年行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含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指导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律师规范执业,对违法违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行政处罚等事项。
(四)2012年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情况,含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等提供有组织法律服务情况,组织律师参与信访、调解等工作情况,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等。
(五)2012年律师管理工作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六)2012年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开展工作情况。
(七)2013年工作打算。
二、检查考核工作
(一)检查时间
初步定于12月上中旬,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检查人员
以省厅律师处为主,抽调部分省辖市律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检查。
(三)检查方式
检查将以座谈会、查看律师管理相关资料和抽查1-2个律师事务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要求
1、请各地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做到基本资料齐全完整,数据真实准确,档案随手可查,以便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各地组织律师事务所做好年终总结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各律师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入所检查,摸清各律师事务所全年工作整体情况。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 0371-5338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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