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和往年授予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复查工作的通知

2011-11-16 16:54:32 来源: 浏览:1083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
  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省律师协会拟于12月份验收今年新申报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复查2010年底以前授予的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新申报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申请复查的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首先要按照《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创建工作的意见》(请到河南律师网下载中心查看)的要求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思想政治工作、律师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及办公条件等方面,是否符合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标准。
  二、凡超过两年未提请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一律取消省优秀称号,收回标牌。
  三、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的验收、复查工作将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等形式,与2011年律师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四、各协会认真整理准备以下材料,备验收、复查使用(不需上报,验收复查时省律协带回)。
  1、申报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准备下列材料:
  (1)律师事务所的申请;
  (2)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3)律师事务所创建先进事迹材料;
  (4)省辖市律师协会审核验收意见。
  2、申请复查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准备下列材料:
  (1)律师事务所复查申请;
 (2)省辖市律师协会复查审核的意见。
  五、请各律师协会于11月30日前将本地新申报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含律师事务所名称、所属市县区)、申请复查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含律师事务所名称、所属市县区)以电子邮件报送至省律协。
  电子邮箱:hnlx606@163.com
  联 系 人:张 楠
  电 话:0371-65900671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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