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业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纪要

2009-06-05 08:45:00 来源: 浏览: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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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律协便〔200914

河南省律师协会业务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

主任联席会议纪要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9526

2009526下午,省律协召开了业务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王京宝会长主持会议,11个业务委员会和10个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参加了会议。各常务理事、宋智慧秘书长、王宇生副秘书长列席会议。范之敏、张保国缺席,张满珠、陈贤莲、白雪、尤笑兵、黄琨请假。

王京宝会长对委员会工作机制、动作模式进行了部署,要求各位主任按照常务理事会审定的工作计划和规划尽快组织委员,开展工作。

王京宝会长强调:一、各业务委员会的定位是:为全省律师业务开展和专业提升提供帮助,总结专业领域工作经验或规则,帮助全省律师开拓业务市场、提升专业水平。二、在工作程序上,采取常务理事会向各工作委员会、业务委员会下达工作任务,各委员会执行的程序,体现协会工作的效率和严肃性。年终对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以提高主任们、委员们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三、各业务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要采取多种灵活的工作和活动方式,不排除开会形式,但不能把开会作为唯一的工作方式,可以更多地通过网络,调研等多种方式,突出工作的实效,出成果。四、各业务委员会要对我省目前该业务现状进行一次调研和摸底,明确业务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以及急需研究的现状、前沿问题等。五、关于增补各业务委员会委员的标准,仍要坚持业务委员会能够代表本专业全省最高水平,能够解决全省律师在本专业上的难点问题和工作方法上的难点问题等基本要求。六、要借鉴全国律协和外省的成熟文本,尽快推出一套各项业务的操作规程或指引,这些规程或指引要能真正助于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的成长和业务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律师界“老带新”不到位的缺陷。

宋智慧秘书长就工作委员会、业务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及具体运作中的问题,及与各位主任沟通的情况,明确了几个原则。

一、关于工作机制。各委员会实行主管会长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秘书处协助各委员会的行政服务性工作和经费审核工作。

二、关于各委员会之间工作的协调配合。各委员会要站在推动全省律师整体发展的角度加强相互之间的配合,比如刑事业务委员会与维权工作委员会,各业务工作委员会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等;同时,各委员会还要注重对外交流与沟通,调动社会资源,推动协会工作。但是在协调配合中,要注重工作程序。各业务委员会制订的业务规则或规程、本委员会运行规则,由主管会长通过会长办公会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但各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涉及全省律师行业管理事务的规则,须先交发展战略委员会论证后提交。

三、各委员会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委员们的作用,承担起委员会工作的具体事务。秘书处目前尚不具备为二十一个业务、工作委员会做基础性事务和文字工作的条件。

四、各委员会经费原则上按理事会通过的预算支出,在开支细目上,要遵守开支项目规定,单笔开支金额按照惯例,超项目和单笔大额开支事先报批。

五、各委员会工作计划和规划要向全省律师公布,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由各委员会主任向理事会报告,接受理事会考核,各委员会运作情况亦为各主管会长年度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理事会评议的主要内容。

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委员会、11个业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们在主管会长的主持下,分别召开年度第一次会议,商议计划落实方案和委员会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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