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09年度律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2009-06-01 17:05:58 来源: 浏览: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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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09年度

律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

省律师协会拟定于近期举办2009年度律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已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并已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实习人员。学员报到须持实习证,否则不予接纳(法律援助实习人员报到请凭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报名须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后注明所在市、姓名)。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按《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试行)》确定,本次培训主要由资深执业律师讲授各项律师实务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并使用全国律协编印的指定教材《全国律师执业基础培训教材》(教材费198元)。培训采用集中授课方式。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9年度岗前培训拟分两期进行。首期培训时间是<?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62130日,620报到,参加人员为:厅直、郑州、洛阳、安阳;第二期培训时间是72130日,720报到,参加人员为:以上四地市以外实习人员及法律援助实习人员。

培训地点:郑州商城饭店(郑州市金水路125号,金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向东100路南,电话:0371-66761899),食宿自理。

四、培训费200元。

五、要求

1、按照全国律协的要求,省律师协会将进一步规范本次培训后的考试,并采用标准化试题进行。考试成绩不合格,省律师协会将不予发放《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2、为提高学习效果,省律师协会将严肃纪律,培训期间实行签到、点名结合,凡三次不到课的,视为未参加培训。

3、请各律师协会通知到所属律师事务所,并指定一至两名有责任心和组织能力的参训人员做为本地参训人员联系人,负责与省律协会务组联系,协助人员管理。

4、请各地实习人员严格按所辖地域参加培训,以便省律协考核管理。

联系人:曾宪超 王芳

电话:0371-65900670 65900672

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 0371-53385618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龙子湖木华广场3号楼B座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