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证券业务委员郑州市举办“公司法研讨会”,针对“公司法解释四的法律解读”以及“民法总则对公司法的影响”两个主题进行研讨,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
郑州市,河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厅干部培训中心第二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省律协公司证券业务委员会执委,省直分会公司证券业务委员会执委、郑州市律协公司证券业务委员会执委、洛阳市律师协会公司证券业务委员会执委以及对本次研讨会议题有研究的其他律师均可参会,规模限制为60人。
四、议程
8:00-9:00报到
9:00-10:30研讨公司法解释四
10:30-12:00 研讨民法总则对公司法的影响
五、会议形式
1、指定发言:指定省律协执委以及省直律协、郑州律协、洛阳律协的公司证券业务委员会执委发言
2、自由发言:其他参会人员自由发言
3、互动讨论
4、研讨会成果书面整理后公布由全省律师共享
六、报名
有意向参加会议以及发言的提前向会务组报名。
报名电话:
唐建科:15038394206
孙鏐瑾:13503825095
报名参会人员在报到时需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证券业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