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8日上午,河南省律师协会金融保险法律业务委员会在郑州紫荆山宾馆1号楼3楼会议中心3号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度金融保险法律业务研讨会。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步林、河南省律师协会监事王福聚、本委员会主任宋钊,副主任辛治庭、刘迎军、白雪及部分执行委员、委员和其他律师共计8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宋钊主任主持。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会议首先由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步林致欢迎词,徐副会长一方面对参加本次会议的嘉宾和律师表示欢迎,另一方面对本次会议的筹备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在主题发言阶段,本委员会执行委员、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主任赵超宇律师和河南银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孙东升律师分别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人的实践经验,就“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及民刑交叉问题” 、“民间借贷担保的法律风险控制”作了精彩发言;本委员会委员、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袁鹏举以“实现担保物权法律实务”为主题, 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向大家介绍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适用条件、收费情况、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本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宋钊律师则围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这一主题,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和本人的实务经验,详细介绍和分析了在办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面临的诉讼主体、诉讼请求、管辖、借款事实的认定、借款利息、担保人的抗辩权等法律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最后,本委员会副主任、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主任白雪以“转型期律师如何为企业提供金融法律服务”为主题,建议律师以规则意识、创新意识引导企业发展。主题发言结束后,与会人员就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而充分的讨论。
河南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王福聚律师全程参加并监督了本次会议的召开,并作了总结发言。最后,本次会议在全体参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