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四川省“消费与权益”法治研讨会在成都举行。会上,四川省2013年度“消费与权益”普法暨法治研讨系列活动组委会通报了“四川省201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表彰了“四川省2012年度消费维权十佳律师”并颁发荣誉证书。与会维权专家还围绕“消费与权益”作主题演讲和交流发言,话题涉及多个热点消费领域。
注入正能量 建立有效法律制度
本次法治研讨会,是四川省2013年度“消费与权益”普法暨法治研讨系列活动之一的组成部分,由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省律师协会、四川法制报社共同主办,四川法制报社、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
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法建办副主任刘朝宽在致辞中说,近年来,我国各个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只有通过建立有效的法律制度、执法体制机制并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才能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注入强大的正能量。表彰“消费维权十佳律师”,是对致力于消费维权事业的法律界专业人士的激励;展示2012年度消费维权经典案例,是对消费维权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指导;开展消费维权法治研讨,是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士的作用,对消费维权领域立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专业的力量促进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刘朝宽还说,自己要提到几句“题外话”:“人们常说天道酬勤,我想更应当是天道酬善。对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这些人,越勤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越多,当然就不是越要酬谢他。”
“十佳”评选 对法律服务的肯定
此外,组委会还通报了“消费维权十佳律师”评选结果和“四川省201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经典案例”情况,并为“消费维权研讨会获奖论文”获奖者颁奖。省律师协会会长刘守民笑称,脱颖而出的这十位律师都是70后,“他们长期活跃在消费法律、服务领域以及法律服务的一线,他们受到表彰也是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法律职业、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的一批人的充分肯定,作为一个"60后",我也对他们表示敬佩。”
据悉,本此会议成果将集结成册,呈送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并印送至相关单位、企业供学习借鉴,共同提高消费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