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律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培养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优秀刑辩律师,省律协拟于近期举办“刑辩菁英高级研修班”(原青年刑事辩护律师培养工程提升班,以下简称“研修班”)。为充分利用本次培训资源,拟扩充80名培训名额,补充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拟定于2024年11月-2025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方式
采取现场培训的方式,主要利用双休日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邀请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郑州大学知名法学教授、公安部刑侦专家、资深律师及司法实务人员授课,理论深度与司法实务紧密结合,课程内容涵盖刑事辩护伦理、共同犯罪、程序辩护、法庭质证、法医学鉴定意见审查等多个主题。
四、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具有较强的社会正义感,热心行业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律师协会的活动,愿意为当地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发展贡献力量;
3.模范遵守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有效投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行业口碑;
4.执业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
5.以刑事辩护业务为主,承办20起以上刑事案件,具有比较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
五、培训要求
1.研修班课程实行学分制,完成学习任务的,准予颁发结业证书;
2.研修班学员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班级学习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课3次以上(含本数)的,取消培训资格;
3.研修班结束前,每名学员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
4. 研修班课程可旁听,但应当遵守课堂纪律,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
5.请全省广大律师积极报名,并于2024年10月20日17:00前将“刑辩菁英高级研修班”报名表发送至省律协教育培训部邮箱。省律协审查后,择优确定80名学员参加培训,原各地律协推荐的青年刑事辩护律师培养工程提升班成员无需再次申报;
6.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
联系方式:省律协教育培训部 0371-53385600
邮箱:hnlxpxb@163.com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培养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优秀刑辩律师,省律协拟于近期举办“刑辩菁英高级研修班”(原青年刑事辩护律师培养工程提升班,以下简称“研修班”)。为充分利用本次培训资源,拟扩充80名培训名额,补充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拟定于2024年11月-2025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方式
采取现场培训的方式,主要利用双休日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邀请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大学、郑州大学知名法学教授、公安部刑侦专家、资深律师及司法实务人员授课,理论深度与司法实务紧密结合,课程内容涵盖刑事辩护伦理、共同犯罪、程序辩护、法庭质证、法医学鉴定意见审查等多个主题。
四、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具有较强的社会正义感,热心行业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律师协会的活动,愿意为当地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发展贡献力量;
3.模范遵守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有效投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行业口碑;
4.执业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
5.以刑事辩护业务为主,承办20起以上刑事案件,具有比较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
五、培训要求
1.研修班课程实行学分制,完成学习任务的,准予颁发结业证书;
2.研修班学员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班级学习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课3次以上(含本数)的,取消培训资格;
3.研修班结束前,每名学员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
4. 研修班课程可旁听,但应当遵守课堂纪律,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
5.请全省广大律师积极报名,并于2024年10月20日17:00前将“刑辩菁英高级研修班”报名表发送至省律协教育培训部邮箱。省律协审查后,择优确定80名学员参加培训,原各地律协推荐的青年刑事辩护律师培养工程提升班成员无需再次申报;
6.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
联系方式:省律协教育培训部 0371-53385600
邮箱:hnlxpxb@163.com
河南省律师协会
2024年10月15日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