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黎学宁身份存疑
近来,一位自称是“公益律师”的人物黎学宁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上,陆续向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租车企业发出公益维权的质疑,但其言论颇不严谨、逻辑混乱,在接受有关知名媒体采访时还特地去掉了“律师”的称呼。据法律界专业人士分析,从其专业素养来看,感觉不太像执业律师。 在种种疑点下,记者就此做了独立调查。这位黎学宁“律师”在新浪开设了名为“北京黎学宁”的微博。同时,在其供职的“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上, 在“合达团队”一栏中也有“黎学宁律师”的详细介绍。乍看之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记者仔细读了黎律师的介绍,和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网站上的大多数其他律师不一样,“黎学宁律师”并没有列出他是否和哪一年获得了律师执业资格。记者接着查询了北京市司法局的网上律师信息查询系统,发现没有关于“黎学宁”的任何记录,但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基本上都有记录。记者进一步通过北京市司法局相关人士了解到“现在司法局内网显示,合达律师事务所总共17名注册律师,没有黎姓律师存在。” 记者获此信息后,立即给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打电话询问相关情况。一名所内人士称:“黎学宁还没有考出律师资格证,还不是律师,只是合达普通工作人员。”记者并试图联系黎本人,面对同样的问题黎直接挂断了电话。 记者向法律界人士进行了咨询,了解到在北京要成为专业律师,必须首先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然后需要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批准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经批准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在所登记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并且,如果一名实习律师已经取得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律师执业证,其信息将被录入北京市司法局的网上律师信息查询系统。而在此之前,实习律师不能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黎学宁目前是否为实习律师,或者是否尚未通过司法考试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任何一个没有获得律师执业证的人都能称自己是“公益律师”,甚至接受媒体采访发表专业律师的立场和言论,这难道不是一种赤裸裸的对广大媒体和公众的欺骗吗?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关于“黎学宁律师”的介绍,难道不是一种欺骗客户的行为吗? 由此可见,黎的身份存在太多疑点,也为迷信“公益律师”的人们敲醒了警钟。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就黎学宁本人的行为和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的行为予以调查。社会需要代表公正的律师,而不是在名利诱惑下铤而走险的“黑律师”。 要继续以“公益律师”的面目示人,黎需要给司法系统一个说法,给公众一个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