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律师网律师事务所宣传信息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省律师协会五届八次理事会<?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一、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律师网》律师事务所宣传信息发布行为,保证律师网关于律所介绍的客观、公平、公正,充分发挥河南律师网在促进我省律师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河南律师网》开辟“律所介绍”板块,面向全省律师事务所,免费发布宣传信息。律师事务所要求宣传本所信息的,应向《河南律师网》提出申请。
三、律所宣传信息发布的内容仅限于河南省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介绍,包括律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点、服务承诺、联系方式、人员构成、专业特长、取得业绩和荣誉等等,可以附带招聘信息。
四、国家及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宣传信息优先发布。律师要求宣传个人的信息不予发布。有投诉且查证后由本所或本所律师承担过错责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宣传信息一年内不予发布。
五、所有律所宣传信息内容由各律师事务所自行委托制作和更新,经省律协秘书处审查后发布,发布期一年。信息发布所需的域名、空间租用费以及日常管理维护由《河南律师网》承担。
六、律师网对宣传信息进行日常维护。与《河南律师网》建立链接的律师事务所网站,其信息自行维护。律师事务所宣传信息的主体、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自行变更或及时通知律师网进行变更;发现律师事务所宣传内容有虚假成份,或律师事务所被投诉且被查实承担过错责任等情形的,律师网有权随时撤销该所信息发布。
七、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网站与《河南律师网》链接或依托《河南律师网》发布宣传页的,参照本办法管理。
八、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本办法的解释。
信息发布联系方式:0371-6590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