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举办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研讨会

2016-04-12 12:56:50 来源:河南律师 浏览:1863

2016年3月27日上午,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在郑州紫荆山宾馆举办“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法律适用研讨会”。会议特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苏康健作主题演讲,另邀郑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司久贵博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彭晓东等嘉宾出席。会议由省律协直属分会刑委会主任胡剑南主持。


苏康健副处长作“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主旨演讲。他谈到,第一、非法集资案件具有涉案人员多、金额大、作案周期长、方式隐蔽等特点;第二、目前我省检察机关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剧增、爆发区域集中、波及行业更广、涉案人群集中等;第三、目前该类案件形势严峻,如维稳压力大,资金兑付难,缺乏有效监督等;第四、目前处置该类案件在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办案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维权与维稳难以平衡、取证标准与级别管辖不一和过分依赖审计报告定案等;第五、梳理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主要条文;第六、以案释法,列举了我省三个非法集资类刑事指导案例。


演讲及参会嘉宾与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气氛热烈。苏康健认真回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如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中的刑民交叉问题、审计报告的效力及如何解读问题、非法集资类刑事判决书无法列明涉案资产导致处置涉案财物无法处置问题等。与会嘉宾彭晓东、司久贵先后介绍了河南省、郑州市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处置现状,希望与会律师认真学习《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在代理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中遇到上述问题。


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副会长张金凤做总结发言。她说,各位嘉宾的精彩演讲不但观点鲜明而且独到务实,使大家对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把握。她希望与会律师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办理该类案件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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