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举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业务研讨会

2016-01-12 16:16:39 来源:河南律师 浏览:1727

2016年1月10日,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在郑州举办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业务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关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朱树英,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副会长许振安,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建筑与房地产委员会主任李喆,河南省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栗魁,副主任凌兴高出席了会议。厅直300多名律师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关丽主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主要内容及疑难法律问题的解读》,关法官就建设工程案件在实务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如何认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司法解释对合同效力认定的发展,对合同效力认定的再思考,工程价款的结算以及工程价款的鉴定等方面为广大律师讲述了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主要内容以及在起草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疑难法律问题,广大律师热情高涨,积极与关法官互动。
朱树英主任主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实务操作及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朱主任认为在当前的形势下,完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具有重要的意义,专业律师也能为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完善做出一定的贡献,朱主任最后鼓励各位律师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长期坚持,不断开拓进取。
关丽法官以及朱树英主任还与听课律师进行了沟通交流,帮助广大律师解决了一些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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