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相关调研,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沿黄流域民营企业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民营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把脉问诊;根据现实需求,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课题研究,以法治高质量发展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8月21日下午,艳阳高照,树木葱郁。在河南郑州花园口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河南省律师协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闫炜向黄河流域九省区法治媒体大型全媒体行进式报道采访团成员介绍道。
据介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不但可以为沿黄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提供多元化建议,也是推动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参谋和智囊。
该研究中心的外聘研究员唐有良曾经是濮阳市政府诉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的承办律师之一。2020年3月,濮阳市政府作为原告向濮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化工公司赔偿应急处置费、环境损害价值和评估费用共计551.64万元。
闫炜介绍说:“我们通过多年的实践研究,发现生态环境损害长期面临的一个困局:企业损害、百姓受害、政府埋单。本案是我省第一起由市级政府作为原告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政府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有助于落实谁污染、谁埋单的环保理念。”
为警示潜在的违法者,引领社会公众自觉参与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来,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爱护生态的良好氛围,该法律研究中心从民事、刑事、行政三个板块收集整理了类似上述案件有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案例,编撰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案释法案例选”,对每个案例进行分析解读。不仅如此,该法律研究中心还将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课题研究,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该法律研究中心28名研究员参与的课题研究项目全部顺利结项。
律师参与立法,既是提高立法水平、有效推进法治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律师积极参与国家政治文明、法治文明建设的需要。近年来,该法律研究中心组织研究员采取多形式参与地方立法,积极进言献策,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撰写了一大批有价值的建议和提案,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实际需要,我们扮演着‘法治宣传员’‘草案建议员’‘课题研究员’等多种角色。但宗旨只有一个——更好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闫炜说,“虽然沿黄流域是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域,但同东部地区及长江流域相比有明显差距,存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滞后,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也有一些企业在发展中没有重视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发展方向出现偏差,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企业的发展,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依法办企,才能让企业发展得更加健康有序。”
闫炜告诉记者,最让他和同事感到欣慰的是,现如今沿黄流域民营企业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当企业遇到法律上的问题,他们会主动找我们咨询,寻求最优解决方案,努力把法律风险降到最低。这同时说明沿黄流域的法治环境变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