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律师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

2012-07-10 17:18:10 来源:河南律师 浏览:661

2012年7月6日,河南省律师管理工作座谈会在郑州紫荆山宾馆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全面总结我省2012年上半年律师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律师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郑州、焦作等部分省辖市交流了律师管理工作经验。各省辖市司法局主管副局长、律师管理科(处)长,各省直管试点县司法局主管副局长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济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新形势下做好律师工作,要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抓好重点带动,同时,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要认真抓好律师执业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抓好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努力实现更多突破,全面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持续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和创先争优工作,着力加强律师协会建设。
周济生同志指出,当前律师工作要立足于实,深入推进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工作。一要深化认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彰显律师工作地位和影响,要按照“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通过具体的工作、具体的措施、具体的成效,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带动整个业务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加强学习。注重锤炼、提升技能,打好基础。要深化中原经济区建设相关的政策规定和有关宏观经济知识的学习,提高指导律师开展服务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积极争取广大律师的响应和参与。三是务实推进。要与有关经济、社会管理部门紧密结合、真正对接,研究制定专项服务团的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工作步骤,甚至具体活动、具体方案。四是要带动发展。要有意识地组织实施相关的工作举措,积极搭建平台,使律师的专业服务与经济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起来,与相关经济活动的要求结合起来,与相关市场主体的需求结合起来,有效地激发律师行业的服务活力,切实增加律师行业的发展实力。
周济生同志还指出,要强化监督,确保律师正确的执业方向。一是要讲政治。必须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定位,必须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深刻领会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讲求办理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相统一。三是要落实监督、指导职责。要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在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的过程中,将保证律师执业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核心任务。同时,要强化律师协会的责任意识,发挥行业自律的优势便利,制定更加严格、具体、具有可操作的指导意见。特别是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责任,对明显违法违规的,要果断依法处罚惩戒,及时遏制律师执业活动中的不良倾向,防止其蔓延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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