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声琨周强曹建明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讲话
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周斌 刘子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今天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这在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出席会议并讲话。
郭声琨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孟建柱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全力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为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郭声琨指出,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大力推进执法制度改革,切实解决案件办理中涉及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律师接受委托、案件知情、会见通信、提出意见等权利的落实。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的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律师会见预约等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权利,要加快建设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使律师能够及时向被监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郭声琨强调,要加强执法监督,大力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将律师会见、听取律师意见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作为案件审核和执法考评的重要内容,着力畅通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渠道。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严格落实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切实做到保护合法、打击非法,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周强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周强要求,要充分认识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坚决消除不尊重、不信任律师的现象,尊重律师权利,支持律师依法履职。要着力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庭前会见权、发表意见权,在庭审中发表质证、辩论意见以及发问等执业权利。要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推广一些法院设立律师安检“绿色通道”的做法,加快推进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平台的功能,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等多种服务,为律师依法履职进一步提供支持和便利。
周强强调,要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法官与律师应当在工作中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共同担当起推动法治进步的重任。要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的互动交流平台,促进法官和律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平等交流。要进一步完善司法廉政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惩治诉讼掮客,构筑法官与律师间的反腐“防火墙”,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完善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机制,改革法官选任制度,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科学的方式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选拔优秀人才。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共同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曹建明指出,检察官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都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角色定位、职责分工等不尽相同,但秉承相同的法治理念、职业信仰和价值观,肩负共同的历史使命。检察官和律师之间不是简单的控辩关系、对抗关系,双方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既要相互信任、平等交流,又要依法规范、相互监督。
曹建明强调,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和要求,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和调取证据权,认真听取辩护意见,认真履行对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检察机关要与广大律师一道,在诉讼活动中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对方权利和诉讼行为,共同查明案件事实、促进司法公正;探索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加强释法说理,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从律师中公开选拔检察官制度,拓展互相支持、加深交流的范围途径,为实现“中国梦”“法治梦”而携手前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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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三个文件”即将出台
明确律师行为准则不可逾越法律底线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要闻
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周斌 刘子阳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正在联合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司法部正在修订《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三个文件草案提交本次会议讨论修改完善后,将于近日出台。由“两院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在律师事业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
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律师已达27万多人,律师事务所已达2万多家。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当前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不力、执业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律师事业发展,不利于律师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国家法治建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据介绍,三个文件紧紧围绕“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的要求,全面设计,综合施策,坚持一手抓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一手抓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出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的一系列措施。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主要针对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各项权利落实不够有力,仍然存在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申请调取证据难以及庭审辩论辩护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应措施。《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针对近年来律师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法律规定、中央政策要求体现进来,重点完善律师行为规范和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明确律师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划定不得触碰、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为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提供基本遵循。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三个文件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进律师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新贡献,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