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的时代 律师如何学习

2014-08-14 10:48:26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920

  无论出版业如何颠覆,无论世界如何变幻,书依然会是永恒的朋友。但同时我也喜欢并极力推行O2O模式,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学友对O2O产生共鸣,我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学友喜欢那句老话:我们既要乘着互联网的翅膀遨游世界,也要拉着彼此带着体温的手

  收藏律师写的书,是我的一大爱好。突然一天有人跟我说书店要“死了”。这确实是一件令人伤感的事情,毕竟它曾经是我们的最爱,它给了我们太多太多。但我并不惊讶,我是一个互联网从业者,早有心理准备。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3D打印、人脸识别、行为记忆……我深知技术正在挑战人类的想象。正如科学家所预言,未来十年是个颠覆的时代,一切都可以重新想象,一切都会被重新定义。
  那么,“书”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80后、90后生于网络时代,他们是互联网的“原住民”,而我们这些早前出生的人则是互联网的“移民”。移民是个过程,移民需要时间,移民不仅仅是人身之移,更是思维、习惯和技能之移。我常常会这样,一个文件在电脑上校对了多次,还是免不了出错,而将这个文件打印出来则一校通关。目前,在这个星球上互联网移民还是多于原住民,移民们对书的依赖和情结只怕终生难改,就像从竹简到纸张的变迁需要几代人的岁月更迭。更何况,书除了阅读之外还有诸多复合价值。因此,可以预见“书店”势必消亡,但“书”至少还要延续几代人。这也正是我们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编印本套丛书的缘由所在。
  学习是律师的一种生活方式
  那么,在触摸屏颠覆纸张的时代,律师到底应该如何学习呢?这个问题不太容易回答。因为学习是个性化和私密性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式和习惯,每个人在不同的生命节点都有自己应该学习的不同内容和需求。对律师而言更是如此,不同执业年限、不同专业方向、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团队、不同岗位的律师,其学习的需求都不相同。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从律师这个群体的特性出发找到一些学习的共性与规律:
  “法律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职业,是社会科学中技术成分最高的职业,因为法律是控制和调整社会的,是最重要的社会技术,而律师是法律技术人员,律师工作的突出特征在于其技术性。”技术就意味着专业,中医之所以名扬天下、流芳百世,靠得就是别人知道123,而他知道456。因此,我常说律师是一个靠智慧获得尊荣的职业,没有学习力就没有竞争力,选择了律师就选择了学习,学习是律师的一种生活方式。
  但律师们千万不要以为天天学习案源就会更多,天天培训就能做强做大。恰恰相反,离开客户需求的学习是没有方向的学习,离开岗位技能的培训是没有目标的培训。律师的学习必须盯住客户的问题,紧扣律师岗位的适应性。应当说,当下律师的培训学习并不比其他职业少,但为什么还是案源不足、收入不高呢?问题就在于学非所求、学非所用。全国25万律师80%都是做诉讼,而法庭上有5万律师足矣,中国律师存在严重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在此背景下,强调针对客户问题和律师岗位缺陷而学习,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律师学习的核心在于内容
  客户的问题和需求千差万别,律师岗位千变万化,要满足如此散发的学习需求,除了高科技我们别无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云技术”正好适应了律师这个职业学习的需求。从“电力”到“算力”,从“算能”到“智能”,律师想学习什么,计算机都能提供,“你不需要太强大,你的力量在云端。”当然,计算机可以解决律师培训的个性化与针对性问题,但就目前的技术而言,律师培训还不可能离开线下的传授与训练。所以,当下律师的学习应当采用O2O(线上线下)模式。即在律师学习的闭环中,线上线下一个都不能少。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线上还是线下,学习的核心绝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内容。就好比大学不在于大楼,而在于“大学必有大师”。律师应该向什么人学习?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好老师,连选课都是个大问题。在点睛网上我们看到,许多律师该选的不选,不该或可选可不选的却选了。更为要命的是,如果供选课程整体偏向或内容空虚,那就只能“误人子弟”了。为此,我们一直倡导“向成功者学习成功”。
  事实证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许多律师得益于此,成长于此,成就于此。为了进一步放大名律师优秀课程的示范能量,我们与法制出版社阳光合作,编辑出版了本套“点睛名律师讲座系列”丛书,以期让更多人景仰名律师,学习名律师,受益名律师,做成名律师。这是互联思维在传统培训业的践行应用,即“在互联网上,每个人既是信息的消费者,也是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也是伟大的互联网精神的精髓所在。
  或许,在我们这些“互联网移民”的心目当中,无论出版业如何颠覆,无论世界如何变幻,书依然会是永恒的朋友。但同时我也喜欢并极力推行O2O模式,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学友对O2O产生共鸣,我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学友喜欢那句老话:我们既要乘着互联网的翅膀遨游世界,也要拉着彼此带着体温的手。
  (本文为《公司律师业务与技能》序言)
  (原标题:颠覆的时代律师如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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