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律师为中学生上法制课侧记—远离网吧让青春无瑕

2010-12-27 15:04:54 来源: 浏览:872

远离网吧 让青春无瑕
------ 博苑律师为中学生上法制课侧记


2020年12月9日,受获嘉县位庄乡第二初级中学李培忠的邀请。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武良明律师和获嘉县人民法院宣传干事王泓毓一起到位庄乡二中为全校五百多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近期关于青少年涉及网吧,引发的逃课、抽烟、夜不归宿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活动带来诸多管理的难题,为了让中学生远离网吧,把注意力集中到学习上来,王鸿毓结合法院审判中,关于青少年沉湎于网吧,上网成瘾而引发的盗窃罪、抢劫罪、绑架罪、抢夺罪、强奸罪、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进行了司法案例统计,警醒广大在校生要树立远大的志向,远离网吧的毒害和侵袭,用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
武良明律师结合近年来从事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以案说法,他以2002年6月16日在北京海淀区石油教育学院“蓝极速网吧”纵火案为例,对案件中涉及的陈某某(17岁),刘某(14岁),张某(13岁)因为不求上进,因为生活在单亲和问题家庭中,过早混迹于社会,导致心态失衡,对蓝极速网吧进行泄愤报复,大火吞噬了25条鲜活的生命,13人受伤,烧坏42台电脑,造成1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主犯刘某、张某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某某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重大刑事犯罪。
2001年12月4日在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发生的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37人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反映了政府职能部门对网吧的管理存在缺失和疏漏,本来是为成年人提供休闲和娱乐的服务场所,由于公安、电信、工伤、文化部门的疏于监管,而使网吧成为滋生犯罪和藏污纳垢的场所。青少年由于世界观尚未形成,容易不分良莠,被动接受不健康的东西,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迷失自我,长期受到黄色和暴力色彩游戏等潜移默化的影响,成为不良少年,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同时,武律师还结合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伤害和民事赔偿问题,宣讲了相关的案例和法律规定。最后,武良明律师告诫广大的青少年,要自觉抵制网吧的诱惑,远离网吧,遇到心理和学业的压力,要及时和老师、家长沟通,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健康的成长,让青春无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整个教育活动持续了两个小时,老师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法制教育课生动活泼,警示性很强,对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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