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律师事务所勇担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义务

2010-10-26 09:45:48 来源: 浏览:804

依法推进调解 创新调解形式
京港律师事务所勇担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已于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这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司法界的一件圣事。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为搞好这部法律的宣传学习,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适应新的形式,依法推进调解,创新调解形式,经商丘市司法局研究决定,由京港律师事务所担任此次培训的神圣任务。
接到通知后,京港律师事务所即召开了合伙人会议,研究制定了此次培训的内容,列出了培训提纲,以依法治市讲师团讲师为对象,选派骨干律师集中备课。
此次培训的授课内容主要是:立法背景、立法的意义、法条根式览、亮点与重点法条、应当澄清的几个重要概念;调解的原则、调解的技巧、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操作实务、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等内容。
市司法局对这次培训高度重视,各县(市、区)领导均给予了高度重视,每次授课均由司法局副局长林效东、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卢刚带队参与,各县(市、区)政法委领导、司法局局长均到会祝贺并参加听课。
担当授课任务的律师有刘广勋、赵儒仓、李成德、孙德申、吕继超等五位律师。他们所讲内容均与实际案例相结合,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做了精彩的演讲、分析与论证,讲解解栩栩如 生、耐人寻味, 受到与会人员与领导的一致好评。
这次培训共持续了9天,六县一市三区近千名调解员先后接受培训,这次培训不但提高宣传了法律,而且提高了他们的理论知识,增强了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也密切了律师与调解员队伍的联系。为更好的理解、适用《人民调解法》奠定了基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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