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弦所律师节假日解法释疑小青年得助连声夸专业行家

2010-04-07 09:58:21 来源: 浏览:647

紫弦所律师节假日解法释疑
小青年得助连声夸专业行家

2010年4月4日,紫弦所律师一如往常仍分三个小组分别送法下乡,上官岗村值班小组的律师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遇一小青年因为家族关系不和打算离婚,但又对离异后的子女抚养费的支付规定不是十分清楚,见律师亲临村部,就想将这一问题弄个明白。值班律师便耐心作出解答:“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或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解答之后,小青年连声夸奖:还是专业人士水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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