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气胜惹事生非依法判决均有责任

2010-02-08 09:49:17 来源: 浏览:670

年轻气胜惹事生非 依法判决均有责任

近日,河南鹤山律师事务所李红军主任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依法宣判,辩护意见被中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被告人李某被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公诉机关指控:在2009年5月30日晚被告人闫某和李某一同骑摩托车去饭店吃饭途中,与骑电动车的被害人李强发生争执,后双方各自叫来朋友帮忙,殴打过程中,被害人李强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我所在接受被告人李某亲属的委托后,指派李红军律师为其辩护,通过查阅卷宗,收集有关材料,李红军律师提出辩护意见:被告人李某在本案中具有自首情节,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并且被害人李强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责任。辩护人的意见被中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其他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害人尚构不成过错,不予采纳,遂作出了上述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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