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实施“青年刑事辩护律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2022-11-22 15:49:41 来源: 浏览:5575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各直管县工作委员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扎实推进,省律协拟于近期启动实施青年刑事辩护律师培养工程。培养工程分两个层次,基础培训主要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进行全流程系统化培训,旨在培养一支辩护理念端正、办案行为规范、熟悉一定辩护技巧的青年律师基础队伍;提升培训主要是对具备比较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青年律师,结合热点难点问题分专题培训,旨在为推荐单位培养一支刑事辩护师资队伍。现就首期培训人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利用双休日进行培训。

二、培训时间
(一)基础班:2022年12月----2023年7月
(二)提升班:2023年3月----2023年6月

三、推荐条件
  • 基础班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及有效投诉;
3.执业两年以上五年以下,年龄35周岁以下;
4.热爱刑事辩护工作,承办或参与承办8起以上刑事案件辩护工作。
  • 提升班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较强的社会正义感,热心行业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律师协会的活动,愿意为当地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发展贡献力量;
3.模范遵守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及有效投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行业口碑;
4.执业五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
5.以刑事辩护业务为主,承办20起以上刑事案件,具有比较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

四、培训名额
首期培训,基础班150人,提升班60人,名额分配附后。

五、其它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尊重律师意愿基础上,尽快做好推荐工作;
2.“青年刑事辩护律师培养工程”不收取培训费用,参训人员自行承担交通、食宿费用;
联系人:李冰  联系电话:0371-53385600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报名表
3.汇总表
                          
2022年11月21日
  • 0371-5338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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