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
为引领我省律师更好开展国资管理法律服务,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和示范作用,省律师协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国资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范围
1、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关于国企和国资法律服务相关的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国企改革,国企党建,国资监管,国企投融资与产权交易,国企治理,国企法律纠纷处理,国企合规建设,以及国企法律风险防控等典型案例。
2、所申报的案例,可以是已经办结的案件,也可以是尚未办结但是已有成熟解决路径或方案的案件。
3、案例表现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与非诉讼案例等。
二、案例征集要求
申报案例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性。律师参与案例发挥了较高的专业水准与理论水平,为案例所涉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与理论支持,影响案例解决的路径选择与处理结果,对国有资产专业领域的理论发展或实务操作具有特定价值。2、导向性。案件处理结果或问题解决具有路径引导力和价值导向性,在同类案件中具有突出的代表和指导意义,符合国家在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
三、征集对象
河南省全体律师及实习人员。
四、申报要求
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报告》(格式见附件),并可提供相应的裁判文书、法律意见、该案本身的主要办案材料(但案件的证据材料不必提交)。因案例入选后或将公开发表,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请申报人自行妥善处理并自行承担责任。
五、申报方式
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典型案例分析报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5803728199@163.com。同时请将《典型案例分析报告》的word文档一并发送。
六、公布与宣传
本委员会将对申报案例进行评选,并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若干奖项,同时邀请申报律师在案例宣讲会上进行分享。委员会将会根据典型案例申报情况,将案例整理成册,进行后续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解联系电话:13140072506
河南省律师协会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附件
典型案例撰写格式
一、诉讼案例
案例标题:
案例类型:律师诉讼案例
裁判文书案号:
裁判文书生效时间:××××年××月××日
裁判机关:
代理/辩护律师姓名:(申报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
案情简介:
案件焦点:
代理/辩护意见:
判决结果:
案例分析:
结语和建议:
二、非诉讼案例
案例标题:
案例类型:律师非诉讼案例
案件办结时间:××××年××月××日
代理律师姓名:(申报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
案情简介:
案件焦点:
律师代理思路:
案件结果:
案例分析:
结语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