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律协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

2011-05-06 18:00:05 来源:中国律师网 浏览:814

2011年北京律协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

  4月23日上午,北京律协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北京律协副会长王隽、副秘书长刘军、宣联委主任马慧娟、宣联委副主任、委员、11个区县律协主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与京20余家媒体记者共同出席本次会议。这是11个区县律协成立以来,北京市律协与区县律协就宣传工作进行交流探讨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也是两级律协为形成宣传合力而采取的积极措施。


马慧娟主任主持会议


  马慧娟主任向媒体朋友们介绍了2011年北京律协宣传工作要点,与会记者对律师行业宣传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中央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北京日报》、《中国律师》杂志等20家业内外媒体有关领导和记者应邀到会。


王隽副会长讲话


  王隽副会长对宣传联络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就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协会宣传工作应注意三方面内容:一是准确把握宣传内容,合理配置宣传力量。作为行业组织,协会首先应当宣传律师的业务能力,树立起首都律师高水准、高素质的专业形象;同时,宣传律师的社会责任,树立起首都律师服务发展大局、关注社会民生的公益形象。二是充分利用有限的宣传手段,消减负面影响,强化正面形象。律师协会作为行业性社会团体,在应对负面事件时,既没有公权力机构的强势,也缺乏企业的灵活,要根据实际情况有效开展公关工作。同时,做好评优表彰工作,不断推出行业内的先进典型,以个体带动整体发展。三是明确宣传对象,有效宣传律师行业。律师协会宣传工作既面向会员,也面向政府和社会公众,应当根据他们的不同需求和关注点,以宣传效果为衡量标准,选择合适的宣传内容和方式,将宣传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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