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人事档案实现归口统一管理

2012-11-05 17:01:20 来源:云南日报 浏览:639

  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文件,规定全省执业律师人事档案归口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这是我省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统筹整合律师行业资源,促进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管理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2008年以来,针对律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省律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向省委政法委提交了关于规范律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报告。省司法厅将解决律师人事档案归口统一管理的问题纳入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予以协调推进。2011年6月,经省司法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决定,将由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律师人事档案整体移交司法行政机关管理。2012年8月,两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归口管理全省专职执业律师(不包括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援助律师及离退休后执业的律师)的人事档案。执业律师人事档案接转工作纳入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考核内容。省司法厅也制定下发执业律师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执业律师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司法行政机关。省司法厅管理省厅直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事档案;各州市司法局管理州市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所属县(市、区)律师事务所非在职在编的执业律师的人事档案;县(市、区)司法局管理所属国资律师事务所中在职在编执业律师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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