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举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示范培训班

2012-06-05 10:37:23 来源:中国律师网 浏览:620

  为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并为明年1月1日这部法律的正确实施做准备,5月27日至30日,全国律协在京举办全国律师刑事诉讼法培训班,由此开启了对全国从事刑事辩护制度业务的律师进行全面轮训工作。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同志出席培训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

  赵大程指出,完善律师刑事辩护制度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律师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对进一步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贯彻落实宪法基本原则,推动我国人权保障事业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推动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信心,牢固树立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促进刑事辩护事业取得更大发展。

  赵大程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要着力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监督,积极推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通过学习,切实把广大律师的执业理念和执业行为统一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上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积极组织、深入开展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教育培训。各地律师协会要以此次全国律协培训班为示范,组织刑事辩护业务专项培训,对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进行一次系统、全面的轮训,进一步提高刑事辩护执业水平。要加快节奏,健全完善律师刑事辩护的制度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按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和新要求,抓紧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和行业规则,进一步规范律师刑事辩护执业行为。要认真总结、注重推广律师刑事辩护的实践经验,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刑事辩护业务研究成果,为做好刑事辩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要积极协调,切实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保障。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表彰和宣传力度,为律师开展刑事辩护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学者、全国律协刑委会的资深律师进行授课,来自全国各地的124名刑事辩护骨干律师参加了培训。培训期间还专门召开座谈会,研讨制订《律师会见规则》、修改《全国律协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等事宜。
培训结束时,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作了总结,他要求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赵大程副部长在培训班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和律师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要着力提高律师刑事辩护率,着力提高律师刑事辩护工作质量,着力促进刑事辩护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着力提高刑事辩护律师执业保障水平。

  参加培训班的律师一致认为,这次培训内容丰富,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都很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律师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做好刑事辩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工作信心;进一步提高了执业技能,增强了刑事辩护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了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了做好刑事辩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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