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胜败决定北海四律师案走向

2011-07-12 16:56:45 来源:21世纪网 浏览:1136

无罪辩护胜败决定北海四律师案走向

  因为北海四律师伪证案,一切变得不同起来。

  广西四名律师在代理一起“抛尸案”时调查了证人,并为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此后四名律师被以涉嫌律师伪证罪被逮捕。

  7月25日,北海市中级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裴金德等被告人故意伤害致死黄焕海一案,也就是引发四名律师伪证的“抛尸案”。

  在北海系列案件律师团成员之一的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覃永沛眼中,这是一个不需要太多辩护技巧和经验的案子。



  “因为本身控方证据自相矛盾,如果法院依法裁决,五名被告根本无法定罪。”覃认为,即使没有律师出庭辩护,五名被告也应该判以无罪。

  现实中围绕这个“原本无需律师辩护”的案子,各地律师在短时间内自发组建了一支声势浩大的刑辩律师梦之队,包括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原李庄案辩护律师杨学林、“樊奇杭案”辩护律师朱明勇等一共10名资深刑辩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昔龙等在解释自己为何加入律师团时表示:“因为对北海四名律师伪证案十分关注。”

  为5名被告无罪辩护

  对于即将开庭的裴金德等被告人故意伤害致死黄焕海一案,覃永沛表示,针对控方证据自相矛盾、指控事实不清,律师团将对五名被告做无罪辩护。

  据他介绍说,此次开庭审理,该案从原先的四名被告,增至五名被告。因为此前被另案起诉的裴日红,被追加作为该案共同被告,目前律师团已经决定对五名被告做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的胜败与否直接决定北海四律师案的走向。”覃随后对这一论断做了解释,他指出,在此案中,如果能通过律师辩护,证明五名被告无罪,那么之前控方对于此案涉及的杨在新等四位原辩护律师的指控将全然瓦解。

  如果此案五名被告被判有罪,那么四名律师处境堪忧。因为控方会据此指出故意伤害致死的被告们确有犯罪行为,而之所以在庭审时出现翻供,否认犯罪事实,是由于律师教唆被告所致。

  谈及无罪辩护的胜算,担任第一被告裴金德辩护律师的朱明勇表示乐观。他指出,控方提供的证据能说明五名被告有实施犯罪行为的,只有他们的口供。而刑诉法中明确规定,单凭口供不能定罪,需要有客观证据的支持。

  但在此案中,控方提供司法鉴定报告等客观证据只能证明,黄焕海被伤害致死这个事实存在,但这个事实是谁造成的,从客观证据中反映不出来。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也对控方证据链条的提出质疑。

  顾永忠注意到,公安司法机关称是裴金德将被告裴贵等人纠集在一起的。但目前连控方自己认可的有关证据表明,裴金德当时已离开第一现场,别人打电话叫他回去被其拒绝,他还让打电话的同乡不要管了。

  “那么,裴金德纠集他们的证据又在哪里?”他认为,控方指控事实明显不清,提供以及认可的证据严重不足。

  先“判决”再“伪证”

  在顾永忠看来,“北海四律师案本身存在就是问题。”

  顾指出,认定北海四律师妨害作证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前面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事实真相确凿。

  然而目前的情况是,前面的故意伤害案的事实还模糊不清,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的漏洞或矛盾,却认定律师“妨害作证”。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也对北海市公安司法机关抓捕律师的行为表示质疑。

  “北海四律师的罪状在于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根据刑诉法,所谓事实应该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为准。但目前故意伤害致死一案法院尚未做出结论,即使一审认定了事实,还有二审更改的可能。在事实真相尚未定论的情况下,杨在新等律师‘违背事实改变证言’从何而来?”

  “难道因为跟控方的事实不一致,就是违背事实?就是妨碍作证?”

  这个疑问也徘徊在覃永沛等北海律师团成员的心头,“但事已至此,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全力做好辩护准备,迎接7月25日的开庭。”覃说。

  但这个开庭似乎来得太晚了一些。

  北海法院2010年9月首次开庭至今已有十个月。而根据刑诉法,刑事案件法定审理期限为二个半月。

  杨在新的妻子黄女士希望,这漫长的等待能换回杨在新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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