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零距离”

2023-07-21 09:49:00 来源: 浏览:4212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安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广大律师深入村(居),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村(居)依法治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

安阳市村(居)众多、分布零散,律师资源有限。为合理布局,最大限度用好队伍、分配好资源,我们对村(居)进行了摸底调研,对律师队伍进行了合理调配,制定了全市统一的实施方案。全方位调整村(居)法律顾问配置,对律师资源相对不足的县采取统一调配的办法进行补充,将整体建设水平较高、律师整体素质较好的市直律师事务所全部充实到县域,纳入当地管理。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做到了律师全员参与,实现了从数量到质量、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全面提升。 

推出警律联动机制,构建村(格)警务室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联勤联动平台,社区民警与村(居)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各自工作优势,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印发了《安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引》,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服务流程、考核标准等进行全方位细化和规范,使安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有了标准,工作成效有了可操作的评估方法,进一步提升了安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质效,得到省司法厅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运用。同时配套出台了《安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安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安阳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安阳市村(居)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书》等相关制度,形成了村(居)法律工作框架体系。

创新提出“3410”工作法,即做到“三个清楚”、实行 “四个挂钩”、落实“十项要求”,出台《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文明公约》及工作纪律“十不准”、服务用语“十个要”、服务质量“十做到”。建立服务事项电话回访制度,定期通报评价结果,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做实做强。

建立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村委党支部的党建合作,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之间的互联互通,为安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赋予红色基因,“党建红+法治蓝”,优势互补,实现党建资源利用最大化,增强党建牵引力,推动党建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共促共建。

增强法律服务的精准度,改漫灌为滴灌,对不同类别的群众采取不同的方式。针对新换届的村两委成员,重点普及依法决策、村务公开等方面法律法规,为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献计献策;针对外出务工人员,重点普及劳动争议、工资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教育引导务工人员依法维权;针对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重点普及防不法侵害、诈骗、封建迷信等方面内容,远离侵害,不组织、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

近几年,围绕农村种子、化肥安全,旅游、食品卫生,村办企业依法经营等农村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地开展法律服务4000余次,受教育人群5万余人。通过提供精准化服务,提升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赤子之心,书写了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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