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党史知识竞赛通知

2011-04-27 16:55:47 来源: 浏览:901

中共河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开展
“党在我心中”党史知识竞赛通知

今年是建党90周年,为在全省律师行业充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高全体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律师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律师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中开展“党在我心中”党史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知识竞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全体律师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党的光辉历史、伟大成就、宝贵经验、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律师党员党性观念,保持党的先进性,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律师事业科学发展和律师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竞赛内容
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共产党党章、律师行业党建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基本原则、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准、优秀共产党员标准等。
三、竞赛组织
党史知识竞赛在省律师协会党委统一协调组织下,按下面分工进行: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党委(总支)、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组织初选、组成代表队;
省律协党委组织预赛、决赛。
四、代表队组成、代表队员资格和报名办法
(一)代表队组成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党委(总支)和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分别组织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7人,其中领队1人,正式队员6人(男女不限)。参加预赛共19支代表队。参加决赛6支代表队。
(二)参赛队员资格审查
参赛队员由律师组成,各参赛队中律师党员人数不少于3人。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党委(总支)、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负责对本地、本系统代表队员资格进行审核,并于竞赛前20天将资格审核情况报省律师协会党委。
(三)报名办法
各省辖市律协党委(总支)、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在竞赛前20天将代表队参赛人员名单报省律师协会党委。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六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程序和名额
(一)初选:各省辖市律协党委(总支)、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先组织笔试(笔试要求全体律师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后通过演讲比赛的方式进行层层选拔,择优参赛,提高参赛人员水平、确保选拔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预赛:采取笔试形式进行。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按每个参赛队(队员6人)的总成绩取团队成绩前六名参加决赛。
(三)决赛:采取现场知识竞赛方式进行。竞赛题型分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等类型。进入决赛代表队参赛队员为3人,其中律师党员不得少于2人。
七、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决赛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竞赛共设优秀组织奖5个;优秀选手奖3名。
(二)奖励办法
对取得规定名次者,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本次活动是省律协党委为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的知识竞赛活动,意义重大、影响广泛。各省辖市律师协会党委(总支)、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应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围绕宣传动员、组织参赛、协调服务等工作细化措施,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省辖市律师协会党委(总支)、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要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律师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全员参与书面知识竞赛(笔试),并吸引全体律师参与到庆祝建党90周年“党在我心中”党史知识竞赛的活动中来。
(三)认真学习,用心比赛。各省辖市律师协党委(总支)、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党总支要充分利用这次活动让广大律师深刻了解和掌握党的基础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律师的爱党意识,坚定一心一意跟党走的决心。

附件:党史知识竞赛复习范围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1年4月15日


附件

党史知识竞赛复习范围

1、《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二卷(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2、《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办、国办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意见》(中办发〔2010〕30号)文件。
4、***部长在2010年全国律师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中组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
6、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7、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8、河南省律师队伍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
9、市级律协党总支(党委)规范建设考核细则。
10、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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