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所“四化”建设的再思考

2014-03-10 15:41:28 来源:河南律师 浏览:1635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陆咏歌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也是律师的工作平台。建设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律师事务所,不仅是律师个人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如何加强律所“四化”建设,创新律所运营管理机制,推动律所可持续发展,一直是律师界关注度较高、探讨热烈的重要课题。近年来,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全面推进律所“四化”建设,对传统的运营管理机制进行了改革创新,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瓶颈和制约。本文结合金博大所在“四化”建设方面的实践和笔者对创新律所运营管理机制的思考,谈谈笔者对律所“四化”建设新的理解和认识,以期抛砖引玉,获得教益。
笔者认为,律师事务所的“四化”建设,是“四位一体”的有机结合,规范化是基础,专业化是核心,品牌化是载体,规模化是引领,对于不同组织形式、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理区位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
规范化是基础。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规范化建设是律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多年来,河南省司法厅和河南省律师协会高度重视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出台了《河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考核内容细化为34个大类103个小项,总分值为100分,每年对全省所有律师事务所综合考评一次。金博大所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逐条逐项抓落实,夯实各项基础工作。2007年至2011年,金博大所连续五年在省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作为金博大所主任,对本所取得这样的成绩,既感到欣慰,更倍感压力。笔者认为,律所规范化建设,
除了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的“规定动作”外,还应当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从律所实际出发,做好“自选动作”。一是组织机构规范化。其重点在于合伙人团队建设,难点在于合伙人责权利匹配。尽管目前我省绝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实行普通合伙制,但这并不妨碍律所可以借鉴其他组织行之有效的运营管理模式。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织架构,其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 模式,可以移植到律所的组织架构中。笔者的设想是,从合伙人团队及优秀律师中选拔德才兼备的人员,组成合伙人会议作为全所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相当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组建执行合伙人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行使相当于公司董事会的职权;组建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机构,行使相当于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律所推行“三权分立”模式,辅之以程序完备、权利明晰、责任明确的三会议事规则,将有助于律所建立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合伙人治理机制,有利于律所的长远、稳定发展。二是人员管理规范化。其核心在于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管理规范化。首先,要把好进人关,招聘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选聘优秀人才进所执业;其次,要加强内部培训教育,使所内每位律师自觉养成守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的良好习惯;再次,要强化内部奖励和惩戒,对正直诚信、进取有为者要大力褒奖,对品行不端、不思进取者要严加惩戒,在所内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三是业务管理规范化。其关键在于坚持六个统一,即:律所统一接收业务(案件)委托、统一签订聘用律师合同、统一进行风险提示、统一收取各类费用、统一开具正规税控发票、统一进行业务归档。
专业化是核心。专业化是打造律所核心竞争力的利器,也是律所占领法律服务市场的利器。律所要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具备一批专业律师人才,形成专业服务团队和品牌,能够为相关行业或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专业化建设方面,金博大所倡导“只有专业的,才是最好的”理念,鼓励每一位律师选准自己的专业方向,在某一个或者相关法律领域内成为行家、专家,避免出现无专长、无专业的“万金油”律师。金博大所设立有刑事、民商、涉外、公司、房地产、建设工程、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13个专业部,要求每一位律师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进入专业部,在专业法律领域内进行发展。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金博大所除在刑事辩护和民事维权领域保持传统专业优势外,也在企业改制、公司治理、建筑房地产、金融投资、知识产权、涉外等法律服务领域形成了新的专业优势。
品牌化是载体。律所的品牌化建设要志存高远,大气大方,持续努力,精心维护。有条件、有能力的律所要尽可能地设计自己的徽标、所训、所歌,以提升品牌形象,凝聚力量;要注重所内办公环境文化建设,办公区要通过精心设计和装饰,彰显事务所特点和文化气息;要重视律师行为文化建设,从律师的日常着装、言行举止抓起,从律师的每一份文稿抓起,全面进行规范、提升、塑造,时时、处处、事事对外展示律所的良好形象;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经常开展社会性、公益性法律服务、咨询、援助、帮扶、捐助等活动,全面提升律所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众认知度。金博大所在品牌化建设上,舍得投入,不遗余力。金博大所及律师连续多年坚持资助商城县冯店乡律师希望小学,资助数十名贫困孩子完成学业。2012年11月,金博大所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签署了“百万助学基金”合作协议书,将在未来10年内,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捐赠100万元助学金,用于奖励法学优秀教师和学生。经过15年的奋斗,“金博大”品牌在河南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金博大”品牌价值,是一系列荣誉的结晶——2001年至2011年连续十一年被评为河南省司法厅“规范化管理律师事务所”,2005年、2008年、2011年连续三届被中华律师全国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早在15年前,金博大所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金博大”服务商标,并成功取得了在法律服务和相关类别内“金博大”注册商标专用权。金博大所品牌化建设实践充分说明,律所的品牌价值、对外影响已经将成为社会各界选择律所、聘请律师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正在发挥愈来愈大的作用。
规模化是引领。律所规模化建设,一方面是要尽可能地做大做强,另一方面是要积累多种资源,促进律所可持续发展。金博大所在1997年6月成立之初,仅有5名律师。15年过去了,金博大所现在有执业律师115名,实习律师31名,行政管理人员9名。十五年来,金博大所先后有超过200名律师在所执业,其中有5名律师取得博士学位,60余名律师获得硕士学位,一批律师通过金博大所这个平台走上了成才成功之路。金博大所重视社会资源的拓展和储备,分别在北京、上海设立两个分所,与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上海建维律师事务所、澳大利亚AUSIN0 LAWYERS律师事务所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加入由国内13家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组成的“八方联盟”,在省内与18个地市各选定一家当地律师事务所作为业务协作伙伴,构建纵横交错的业务合作网络。金博大所注重与高等院校进行合作,先后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合作,进行课题研究,设立实习基地。2011年6月11日,金博大所被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吸收为河南省内目前唯一的律师事务所会员单位,为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河南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金博大所的规模化发展,为优秀律师的成长成才提供了一个坚实有力的平台。
综上所述,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基础做起,持续精进,持续提升,持续发展,更需要改革创新,不拘一格,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努力探索出一条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 0371-53385618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龙子湖木华广场3号楼B座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