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代表团赴台出席 第三届海峡律师论坛

2013-02-26 15:58:29 来源:中国律师网 浏览:664

  应台湾地区彰化律师公会邀请,以欧永良副会长为团长的全国律协代表团于2012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赴台参加第三届海峡律师论坛活动。代表团成员有全国律协台港澳事务部蓝红主任和李蔚然。在台期间,代表团还与台北律师公会和中兴大学法律学系进行座谈,并参观了群展国际法律事务所。此次代表团访台取得了积极成果,达到了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的目的。

  论坛规格高 影响力大

  2012年12月8日至9日,第三届海峡律师论坛在台湾地区台中市举行。本次论坛由彰化律师公会、厦门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台北、桃园、新竹、苗栗、台中等律师公会协办,两岸律师界共有179人参加,其中大陆律师50名,台湾律师129名。大陆律师提交论文26篇,台湾律师提交论文25篇,大陆和台湾各3位律师获“优秀论文”奖。

  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先生专门为论坛发来贺电,他表示希望借此论坛,深化法律实务交流,建构两岸服务平台,创新合作发展机制。台中市市长胡志强、彰化县副县长杨仲、中华全国律协欧永良副会长、台湾地区“全联会”林春荣理事长、彰化律师公会会长何志扬、厦门市司法局局长、厦门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吕参军到会祝贺并致辞。

  《法制日报》、《厦门日报》等平面媒体和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共约8家大陆主要新闻媒体以及《联合报》、中国台湾网、今日新闻等6家台湾新闻媒体对论坛情况进行报道,在海峡两岸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

  论坛主题突出 内容丰富

  讨论分为“知识产权保护”、“两岸律师服务模式”与“两岸法律纠纷解决机制”三个主题。三个主题是当今两岸律师界非常热门的话题和重点研究课题,讨论取得了广泛共识和积极成果。两岸律师踊跃发言,气氛活跃,一致认为尽管两岸法律制度不同,但以2010年签署的ECFA和2012年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为契机,两岸律师应在互助互信基础上加深交流与学习,两岸律师合作前景必将大有可为。

  加深了解 促进合作

  在台期间,代表团分别与台北律师公会和中兴大学法律学系进行了工作座谈。双方就两岸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作了详细的解读与比较,并就如何保护当事人的知识产权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双方希望通过两岸律师界、司法界和法律界人士共同努力,为两岸的律师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

  强烈的公益服务意识感染人心

  论坛活动首次入台,彰化律师公会及台湾律师同仁不计时间、不计成本、尽心尽力、精心安排,在有限的时间内,成功举办了一届内容丰富多彩、论文优质高效的论坛活动。他们的热情善良、精心细致以及热心公益的精神给我们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回忆。代表团在与台湾同行的交流中,感受到台湾律师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们大都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司法改革,社会地位和声望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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