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律师伪造假证接私活被公诉

2012-07-03 16:54:36 来源:新快报 浏览:775

涉及两罪受审,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曾经是坐在辩护席上的律师,如今却因伪造相关证件,不得不坐在被告人席上。近日,一执业律师因违规被处罚停业一年,但其不甘寂寞,谎称调动需要时日而加入广东一律师事务所执业,其间他不仅变造执业证,更在二审时将合作同事一脚踢开,伪造律师事务所公章私制《出庭函》。近日,广州越秀区检察院对刘某提起公诉。

迫不及待欺瞒无证上岗

  刘某曾是一名执业律师,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停业一年的行政处罚。2007年,停牌期尚未届满的他就以律师的身份来到广东某律师事务所谋得了一份职位。刘某隐瞒被停牌一年的事实,称办理调动手续需要时间。该律师事务所为了保险起见,指派了一名有资质的专职律师汪某和他一起办理相关业务。

  2007年12月8日,刘某与当事人陈某签订了一份代理买卖合同纠纷的委托合同。由于陈某是法籍华人,必须办理委托公证,刘某便偷偷拿着汪某的律师执业证贴上自己的照片、换上自己的姓名,然后手持这份变造的律师执业证及相关的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等到公证处办理了委托公证。2008年一审开庭时,律师汪某和陈某一起出席了法庭,但一审判决后,当汪律师再次向刘某询问判决书送达情况及上诉情况时,刘某谎称当事人陈某已经委托了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二审,没有再找他们所了,汪律师便没再跟进该案。

罪名成立将无缘再执业

  但事实上,刘某只是抛开汪律师拿下了这个案子的二审代理权,并以律师的名义代理陈某向法院提出了上诉。2009年1月7日,眼见到了二审开庭,刘某没有律师执业证,又瞒着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接私活,当然无法提供出庭必要的手续文件,他再次铤而走险,伪造了该律师事务所的印章,并私下制作了一份以该所名义出具的《出庭函》。

  直到2011年二审败诉,当事人陈某拿着判决书到律师事务所质问为何连二审开庭都没有通知他,这桩隐藏了多年的“丑事”才被揭发出来,刘某见纸包不住火,只好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将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而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以及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将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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