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培训班的通知

2010-07-09 15:50:32 来源: 浏览:866

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
各位律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近日联合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指导我省律师对以上两个司法解释的学习,以及《河南省律师协会死刑案件辩护指引(试行)》的理解和适用,省律协拟于近日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家及国内知名学者来郑州进行相关的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0年7月17-18日
二、培训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河南财经学院,文化路北段 80号路西)4号楼3楼模拟法庭(约400个座位)。
三、授课内容与师资安排:
17日 8:30—11:30 《两个证据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陈国庆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
17日 14:30-17:30 《两个证据规定》背景与解读
方金刚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处长
18日 8:30—11:30 死刑辩护的前沿问题
陈瑞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8日 14:30—17:30 《死刑案件辩护指引》解读
陆咏歌 省律协副会长、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参加人员
本次培训面向全省律师。入场需持律师执业证,以会场座位(约400人)为限,凭先后顺序入场(不设站位)。各地律师协会负责通知本地律师。郑州律协和省直分会要求通知到所属各律师事务所。
省律师协会欢迎各位律师现场参加培训,扩大行业培训受益范围。
本次培训由省律协刑委会具体承办。(现场听课不计入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 0371-53385618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龙子湖木华广场3号楼B座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