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职能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积极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通知

2009-04-27 11:35:33 来源: 浏览:792

豫司文〔2009〕86号


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职能作用 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积极提供
优质法律服务的通知

各省辖市司法局:
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对我国乃至我省的经济运行产生了深刻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迅速反应,积极应对,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工作和政策措施,省委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三项硬任务、硬指标、硬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组织律师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领会省经济运行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充分认识律师工作对应对当前经济困难,保持经济社会稳定的推动作用,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组织广大律师进一步转变执业理念,密切关注国家经济政策,树立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中谋生存求发展的观念
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正在显现,由于河南的产业结构是以资源型产业为主导的,就决定了这场危机对河南的影响必然显现来得迟、走得慢、影响重的特点。作为以服务经济运行为重要内容的律师服务业,也因此面临着挑战。在金融危机面前律师的机遇取决于市场需求。因为经济下滑,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律师业务尤其是非诉业务会随之下滑,国内外律师服务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律师服务的经济收益将会下降。但与此同时,金融危机造成的企业破产重组转型等可能会带来大量法律服务;政府拉动经济发展举措,整合相关产业,调整产业结构的法律服务需求将会扩大;金融危机下债权人利益保护诉讼等领域,尤其是随着新的农业政策实施,涉及土地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会进一步扩大;政府、企业的高层决策,民生问题的解决,都给律师法律服务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因此,一定要充分认识律师法律服务对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从属性”和“适应性”,牢固树立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服务观,认真学习、研究经济规律和国家经济政策,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工作中心,确定在服务大局中求生存、谋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同命运的执业理念,并在这种执业理念指导下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广大律师树立服务国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观念,进一步创新业务,在服务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功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面服务;组织广大律师进一步强化职能,妥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企业和政府应对危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组织广大律师进一步加强管理,炼好内功,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效能,提高自身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能力。
二、组织广大律师继续开展“服务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为服务“三保”作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落实“十大举措”,为各级政府应对危机科学决策,促进发展服务,当好政府管理经济工作的参谋。针对当前经济运行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实施“十大举措”,即扎实抓好企业服务年活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民生工程、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切实抓好抗灾保丰收和农民增收工作、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对目前经营困难的重点行业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总体动员狠抓落实等。要组织律师根据本地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了解社会实际的职业特点,加强对经济社会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分析、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建议,主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积极参与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政策和规则制定工作,为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提供保障和支持。
(二)要围绕“保增长是第一任务,保增长就是要保企业”的要求,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与企业共渡艰难。一是鼓励律师积极参与“为企业服务年”活动,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推出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二是组织每个律师事务所对法律顾问单位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改进服务,同时,为每个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一份有针对性的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建议书,为企业防范风险提供前瞻性法律服务;三是组织律师参与针对企业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法律知识讲座;四是提升律师服务层次,注重为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能力服务,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通过重组、兼并、合并、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做大做强服务,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升产业升级和出台产业振兴规划,启动新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快金融创新改革步伐,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等积极提供法律服务。
(三)要围绕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积极提供贴近百姓的法律服务。一是要认真办好“律师事务所进乡村、进社区服务”这件实事,把法律送到群众家门口,使律师与群众零距离,解决群众请律师难的问题;二是要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的数量,律师每人每年办理一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增加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援助直接受理点的数量,主动减免残疾人和困难群众的服务收费,解决群众请律师贵的问题;三是要特别关注大学生就业,农民工维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问题,急他们所急,帮他们所需,为民生问题解决作出积极努力。
(四)要围绕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服务,为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是要继续深化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多形式帮助政府化解疑难信访案件;二是充分发挥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减压阀”作用,在承办因经济形势变化引起的劳动纠纷、征地拆迁、企业破产、承包经营、融资借贷等可能涉及群体性纠纷、激化社会矛盾的案件中,认真执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相关指导性文件精神,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引导相关主体依法诉求,防止个体矛盾演变成群体冲突,尽最大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追求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统一;三是引导广大律师尽可能多地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纷争,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促成纠纷以和解的方式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为律师应对危机,拓展业务、规范服务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要指导律师协会进一步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继续深入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各个经济领域,包括律师行业自身的重大影响,并及时提出相应对策,在金融风险防范、企业破产重组、公司投资融资、劳动争议纠纷、“三农”法律服务等重要业务领域,通过业务指引、专业培训、风险提示、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切实提高律师行业为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服务的能力。各地律师协会应当主动了解、分析、把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涉及法律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或专业报告,充分发挥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
各地律师协会应当密切关注金融危机背景下律师行业自身的变化,及时了解广大律师诉求,为律师执业排忧解难;引导律师事务所有序展业,防止出现恶性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规范的法律服务秩序;与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商,以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从而降低律师行业执业成本,扩大律师行业业务规模,增强律师事务所抗风险能力,鼓励与扶持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内容的律师服务业整体做大做强;加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律师在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企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和事迹,让社会充分了解并进一步认可律师职业本质,为律师业务拓展和创新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四、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提高律师服务“三保”的效果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把应对危机、保持增长作为工作的第一使命,第一课题、第一责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要根据当地党委统一布署,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律师对“三保”工作跟进服务。一是要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律师服务“三保”工作搭建平台,使律师参与到战危机、保增长的攻坚战中,发挥积极作用;二是组织优秀律师为政府决策和中心工作、当地重点工程、项目服务,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政令畅通,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三是要组织律师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律师办理有关土地流转和农村农业合作社设立运作等新型业务的指导,同时,采取多种措施,扶持县域律师工作发展,组织市区律师事务所与县域律师事务所“一对一”结对协作;四是在组织律师服务“三保”的同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挥律师党组织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律师协会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指导监督;五是要对律师服务“三保”工作的经验、作法及时交流,加大对律师工作的宣传和对在服务大局中作出贡献律师的表彰力度,不断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和服务效果。
各地组织律师服务“三保”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展动态,请及时报省厅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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