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书画及摄影作品展征稿活动的通知

2021-03-29 13:03:37 来源: 浏览:1720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在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的同时,充分抒发河南律师“团结一心跟党走,携手共创新未来”的真挚情感,展示我省律师书画摄影艺术水平,搭建律师交流平台,推动律师文化艺术交流,提高律师书画摄影艺术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展览将围绕建党百年、律师党建活动、党员律师风采三大主题展出,要求作品创作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风雨、百年奋斗中汲取滋养、激发灵感、结合河南律师文化发展实际特色,充分展示在党的领导下改革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作品要主题鲜明、符合时代气息,要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一)展品要求

1、作品内容

内容必须与律师行业主题有关,积极向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主题鲜明、符合时代气息。

2、书法、美术作品必须为纸质原稿,请勿装裱、装框及折叠;摄影作品提交电子版。请认真填写作品信息表,并与作品一同提交,作品信息表见附件(对作品无获得奖项要求)。

3、投稿数量

书画作品每位作者限投2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3张),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4、作品规格

书法作品:尺寸为六尺整张(180*97cm)以内、竖式、不需装裱。鼓励形式多样化,草书、篆书等书体需另附释文。

国画作品:四尺整张竖幅以内(竖式)。

油画、版画、漆画、水彩、水粉等西画作品:大幅作品不大于138cm*69cm(竖式);小幅作品不小于60cm*40cm。

摄影作品需为jpg格式,5MB以上。原则上仅接受彩色照片投稿,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不允许对图片进行内容增加或删减。

5、书法文白均可,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性、连贯性、完整性,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

其他投稿作品应当完全原创,作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组委会可将征集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发行及其他公益性宣传,投稿即视为授权。

6、作者信息

书法美术投稿作品在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

二、征集对象

全省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律师管理部门人员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均可参评。

三、作品征集及评选办法

由地市律协统一报送或自行报送省律协,参评作品于4月16日前报送省律协,参评参展作品一律不退件。

省律协将邀请书法、绘画、摄影知名专家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送展作品进行评审,评定入选作品及其奖次。将分别设置“书法优秀作品奖”、“绘画优秀作品奖”、“摄影优秀作品奖”,各奖项一等奖3-5名、二等奖5-10名、三等奖10-15名,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10名(各地市律师协会)。如参展各类作品数量较少,则相应下调获奖名额,以保证获奖作品均具有较高水准。

四、展览地点

优秀作品将在省律师协会办公区展出或巡展。

五、开展时间

2021年5月7日,为期一个月

六、截稿时间

2021年4月16日,逾期不再接收投稿作品。

七、征集方式

书画作品原件及作品信息表邮寄至河南省律师协会

摄影作品投稿需要建立文件夹,命名“庆祝建党100周年摄影作品+本人姓名+所在律所”,内含投稿作品原图(标注名称)、作品信息表(详见附件)等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郝俊霞 朱凤艳

联系电话:0371—53385613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木华广场3号楼B座18楼

邮 编:450046

电子邮箱:hnlszz405@163.com

附件:“庆祝建党100周年”书画及摄影作品征集信息表.doc


  • 0371-53385618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龙子湖木华广场3号楼B座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