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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
关于举办“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律师论坛”征集论文的通知
各位委员、全省执业律师: 今年正值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化解行政争议,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此,我们从事行政诉讼法律业务的律师,深有感触,也肯定会有感而发。为了总结我国行政法治取得的成就,分析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存在的不足,探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交流我们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经验和体会,以分享喜悦,走出困惑,展望未来,进一步加强全省行政法专业律师之间的协作,我们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决定在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议程另行通知)举办“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周年律师论坛”。现开始面向全省律师征集论文。
论文要结合行政诉讼法和律师业务实践,谈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力求对律师的行政法业务具有指导作用和交流价值,切忌空泛立论,严禁抄袭。论文要围绕以下主题进行准备:(1)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制度研究;(2)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及受案范围研究;(3)行政诉讼中的事实审查和法律审查;(4)行政公益诉讼研究等。届时召开论坛,将根据论文征集情况,选出律师代表发言,“发言”是演讲,不是宣读论文,请大家提前引起注意,并做好准备。论坛将邀请有关专家、教授进行点评,并邀请法院行政庭、检察院民行处和政府法制等相关实务部门人员参加,进行互动交流,也便于我们工作上的协作。
要求省律协行政法业务委员会的委员每人至少提交一篇论文,欢迎省直属律师分会、各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及其他热爱行政法业务的律师积极踊跃向本委员会提交论文。
论文要求:(1)字数控制在2000—6000字,请写出200字以内的“内容提要”,2-5个“关键字”,标注采用“尾注”。
(2)为便于论文的编辑印刷,请以电子文本提交,恕不接收打印稿。
(3)论文格式要求:请采用Word文本格式,页面设置为:纸张:A4,页边距:左:3.6厘米,上、下、右均为2.6厘米;标题为小二号黑体,内文用小四号宋体,名字用小四号楷体,[内容提要]四个字用黑体,其他用小四号楷体,[关键词] 三个字用黑体,其他用小四号楷体,内文标注采用上标(如:[1] ),注放在文章后面,用五号宋体;在文章首页下面,可用横线(————————)隔开,以五号宋体,介绍作者所在律师事务所,职称,职务,学历,在律协及参加其它法律社团的任职等;文章最后用小四号楷体请注明作者的联系方法(办公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和QQ号)。
论文提交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前,请用电子邮件(添加附件的方式)发至以下邮箱:hnlxxzfwyh@126.com (行政法委员会专用邮箱)或:smxcqc@126.com,过期恕不接收。请提交论文的委员或律师,在提交论文后若没有收到回执,再发邮件予以核实,以免因意外故障将您提交的论文遗漏。
本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联系方式:
陈启超:13939831169 QQ:592188626 信箱:smxcqc@126.com
(办公室联系:段耀丽 0398-2810176 QQ:77435681)
唐军:13937141616 信箱:tangjunlawyer@yahoo.cn
苏付轩:13837415815 信箱:sufuxuan@163.com
另:行政法委员会建立了“河南行政律师”QQ群(85499793),欢迎大家加入!
河南省律协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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