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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河南律师同仁的信函
远方河南家乡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是今年八月前来新疆的律师志愿者王锋,来自河南(南阳)赏春律师所。转眼间离别家乡到新疆哈密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已有一个多月时间,目前我已适应本地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已正常开展各项业务。 这次有幸参加司法部﹑团中央组织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得到省内各级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再次表示由衷的感谢。我本人一定牢记重托﹑不辱使命,决不辜负大家的殷切希望,出色完成好本次活动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河南同仁争光,为家乡人民添彩。 现将我本人进疆以来的见闻心得一同寄回,望与大家共同分享﹑共同感受。 最后欢迎各位领导及同仁方便时前来新疆哈密观光旅游﹑指导工作!
王 锋 200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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