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刑事、维权交流暨业务研讨会在三门峡召开

2016-08-10 11:36:50 来源:河南律师 浏览:1062


2016年8月5日-6日,河南、山西、陕西律师协会刑事和维权工作交流暨刑辩业务研讨会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成功召开。
本次会议由河南省律师协会发起,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和维权工作委员会承办,由三门峡市律师协会协办,除省律协刑事和维权两个委员会的执行委员、委员律师外,还特别邀请了临近的山西、陕西律师协会的同仁参加共同交流研讨。
会议由三省律协刑事和维权工作交流与刑事辩护业务研讨两部分组成,分别安排在上午和下午进行。
2016年8月6日上午8时30—12:00,是工作会议专题时间。


在会议开始前,举行了短暂的开幕式。首先由三门峡市司法局局长张龙治致欢迎辞,然后由山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韩光、陕西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姚子奇、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陆咏歌分别致辞,三省的律师协会领导分别介绍了本省的协会工作情况,并表达了三省山水相依、血脉相连、黄河流域源远流长的历史和现状,并希望这种交流能够持续和坚持下去。
开幕式后,工作会议开始。由河南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处长、河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黄兴士主持,参会人员76人。在会上,三省律协的刑事业务委员会和维权工作委员会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首先由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闫斌介绍了本届刑事业务委员会自2013年6月份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由河南省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朱秀峰介绍了近几年律师的维权工作情况;接着由山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王建军介绍了山西省近几年来刑事业务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情况并表示希望三省的交流能够持续,山西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余浩介绍了当地协会维权工作开展的情况,介绍了当地维权工作邀请担当人大、政协委员的律师参加,并以省律师协会文件形式汇集一些案例的先进经验;会议进行了十分钟的茶歇后由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郝大明介绍了当地刑事法律业务的研讨情况,谈到当地刑事业务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及秘书处的成立情况,委员由一定建树和专长的律师组成,与当地的法学院保持良好的关系,经常互动,每年的活动能达到十次以上,为当地刑事业务交流、提高、指导、服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每个律师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得到了满足;陕西省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主任万亚平介绍了当地律师维权工作情况,当地律师协会积极出台了保障律师权益的意见,对维权案件发生后的处理程序进行了细化,并提出与当地司法机关积极沟通不等发生事件后再进行维权的先进经验,推进了维权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万亚平还对大会讨论的豫、晋、陕《律师执业合作权益保障互助协议》发表了自己详尽和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在讨论该协议的大会环节,由河南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副处长、河南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王宇生宣读了协议草案,山西、陕西两省的协会代表对草案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一致同意三省定期进行交流,同意该框架协议,随后三省秘书长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并一起拍照留念。黄兴士处长表示,互动机制的形成将使三省律师在维权方面上一个新层次,还有很多领域合作,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交流方式会更加完善和健全,更加全面和深入,期望三省律师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共同努力共同发展。


下午的会议是刑辩业务专题研讨,由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闫斌主持,全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和维权工作委员会的执行委员、委员律师160多名参加。首先由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陆咏歌主讲《认罪从宽制度的法律适用及律师操作》,提出认罪认罚的目的在于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减少司法资源,是相对公权利而言;并通过案例的形式详细介绍了律师的具体操作情况;在典型案例研讨阶段,由三门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华借助ppt方式介绍了两个案例的基本情况。本次会议研讨的案例是经过认真研究,筛选确定后在河南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河南律师网》上进行了公布。属于在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情况的范畴。到会的委员律师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在委员们发言的基础上,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厅直直属分会副会长张金凤律师对案件的分析提出了三个步骤分析法,陆咏歌会长指出犯罪中的占有应当理解为占有所有权而非使用权,从而使研讨进入到了更深层面。到会的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罗新亚处长、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李立宏分别用检察官的视野和法官的角度对大会研讨的两个案件进行了综合点评,提出合同诈骗和民事欺诈的根本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占有的故意,民事欺诈是在商业惯例的范围内,而诈骗是行为人的根本违约造成的不可能履行,应当通过客观事实来推定主观目的。通过上述环节,使与会律师研讨案例的答案更加清晰明了。最后,闫斌主任指出,民刑交叉案是刑事案件处理的难点,我们今天从理论和实务的角度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对于每位律师都是提高和学习的机会。


三门峡市的新闻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本次会议呈现几个亮点:
1、河南省律协把本次会议安排在三门峡市召开,便利了与邻近的陕西、山西两省的律师同仁进行交流。因为三门峡是河南省地级市,位于河南省最西部, 东与洛阳为邻,南接南阳相接,西连陕西省,北隔黄河与山西省呼应,在历史上是三省交界的经济、文化中心。20多年前,三门峡市律协曾经参与了由山西省运城市律协发起的“运城、三门峡、渭南三市律协交流论坛”活动,尽管没有坚持下去,但毕竟是有过一些交流,从而为这次会议奠定了交流基础。


2、河南省律协在服务全省律师工作中目光长远,有前瞻性。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发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河南律师在练内功的同时,也需要学习外地律师同仁的先进经验,以取长而补短。豫、晋、陕同在“一带一路”经济圈内,同处“丝绸之路”之上,地理位置便利,经济水平接近,律师业务水平差别不大,大家有共同的交流基础。举办三省工作交流与业务研讨条件具备,正逢其时。
3、山西省律协、陕西省律协对本次会议给予了大力支持,两省均有律协秘书长带队参会,而且,两省律协的刑事和维权委员会给与会的河南律师业务传授了了许多宝贵经验,对三省交流提出了常态化的构想与思路。


4、会议成果显著。在工作交流会上,三省律协的秘书长联签了《三省律师交流与维权合作框架协议》,从而拉开了交流互助的序幕,使得这种交流互助成为了常态化,可喜可贺。业务研讨比以往研讨会更加深入,研讨成功更加突出。
5、三门峡市律协协办得力,付出了大量心血,为会议提供了周到服务,从而保障了会议的顺利进行。

  • 0371-53385618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龙子湖木华广场3号楼B座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