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梅霞律师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1-12-30 16:44:39 来源: 浏览:936

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021〕43号),授予7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798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河南博苑(新乡)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梅霞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汪梅霞,女,汉族,49岁,二级律师(副高职称),现任河南博苑(新乡)律师事务所主任、新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新乡市妇联兼职副主席、获嘉县政协常务委员、新乡法学会法治智库专家、新乡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妇女联合会信访代理员。

执业20多年以来,汪梅霞律师作为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县政协常委,在政治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汪梅霞律师常说,作为一名女律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其对自身的职业要求,更是自己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从执业之初,她就作为获嘉县妇联的志愿律师,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为无数名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妇女、儿童提供专业的公益法律服务。此外,在繁忙的律师工作中,她总是抽出自己的个人时间,到基层社区走访、开展讲座、提供免费咨询,普及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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