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律师 ,男, 35岁,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6011996A1130。郑州大学法律本科,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2001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 曾参与郑州果品市场黑社会案、原郑州中原区检察院检查长胡某贪污、受贿案等案件;并曾服务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绿都置业有限公司、宇通不动产(河南)有限公司 、百年德化商业管理公司、通达物业公司、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03858059 传真:0371—63826366
电子信箱:liuzq315@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