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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魁律师,男,1967年生,法律本科毕业,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1993年从事律师工作,在十几年的律师执业中,把“专业、创新、诚信”作为自己的执业理念,坚持以专业化开拓案源,以人品正树立律师形象,靠自己良好的人品和精湛的专业能力赢得了委托人和社会公众的赞扬。2000年被评为优秀青年卫士和优秀律师。
该律师以建筑房地产作为自己专业定向,刻苦攻读工程索赔和房地产开发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了建筑房地产专业培训和业务研讨会,能够提供房地产项目决策、招投标、施工管理、开发销售、物业管理等一条龙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房地产开发与买卖的诉讼业务。在1998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示范庭——河南富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河南富康大厦有限公司房地产纠纷一案,经其努力为原告挽回3200万经济损失。在诉讼中化解当事人矛盾是其又一特色,2002年受河南省第六建筑公司委托,在其与洛阳新华书店工程款结算再审纠纷中,以自己专业化知识说服当事人,经其努力双方当事人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主要服务客户有河南省第六建筑公司、周口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安阳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分公司、三门峡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信阳华饰集团公司、荥阳市第二建筑公司、周口市宏泰建筑公司、商水县予梁建筑公司等几十家建筑房地产公司,其在建筑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深受建筑房地产业界和社会公众的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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