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党在我心中”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2011-04-27 16:56:52 来源: 浏览:1125

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党在我心中”
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推进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党在我心中”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通过征文比赛,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现我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崭新风貌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共产党员形象,展现我省律师行业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中原经济区、加速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良好风貌。
二、征文要求
1、征文要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格调高尚,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以叙述(真人、真事),还可以是经验总结等。题目自拟,篇幅以1000——3000字为宜。征文作品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
2、各省辖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上报征文作品其中郑州不少于10篇,洛阳、南阳、安阳、新乡不少于8篇,平顶山、商丘、焦作、周口、驻马店、开封、许昌、信阳、三门峡、濮阳不少于5篇,漯河、鹤壁、济源不少于3篇,征文对象全体律师。截至时间: 2011年5月20日。
3、格式要求:A4纸打印(一式15份),标题为小2号黑体,正文为3号宋体。一并发送征文电子版。征文请寄:河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收,邮编:450003 联系人:曹媛,联系电话:0371—65900672,电子邮箱:hnlsdj606@163.com
三、奖励办法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5名;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并给予适当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党在我心中”征文比赛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周密安排,层层发动,广泛组织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参加征文比赛。
2、突出党员参与。开展征文比赛重在律师党员参与。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基层律师党员参加比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开展征文比赛的过程成为律师党员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3、及时总结宣传。5月25日前,各地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要把开展征文比赛活动情况报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6日

  • 0371-53385618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街道龙子湖木华广场3号楼B座18楼